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蚌埠市分公司无人驿站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澄清说明
2026-09-24
安徽/蚌埠 变更澄清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蚌埠市分公司无人驿站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澄清说明
安徽/蚌埠-2026-09-24 00:00:00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蚌埠市分公司无人驿站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澄清说明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蚌埠市分公司无人驿站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澄清说明
发布时间: **********

致各投标单位:

现对****年*月**日发布于中国邮政电子采购平台上的“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蚌埠市分公司无人驿站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做出如下说明:

原内容: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三、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蚌埠市分公司无人驿站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

投标报价

采购内容

最高单价限价(元)

数量

(套/组)

总价

(元)

室内**门主柜**格口

****

*组

室内副柜**门格口

****

**组

快递柜监控

****

*套

合计总价

备注

*、合计总价为评审依据,投标单价为合同签订及结算依据。

*、总价与投标单价计算不一致时,以投标单价为准,并修改总价。

*、投标单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修改为:

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蚌埠市分公司无人驿站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

投标报价

采购内容

最高单价限价

(元)

投标单价

(元)

数量

(套/组)

总价

(元)

室内**门主柜**格口

****

*组

室内副柜**门格口

****

**组

快递柜监控

****

*套

合计总价

备注

*、合计总价为评审依据,投标单价为合同签订及结算依据。

*、总价与投标单价计算不一致时,以投标单价为准,并修改总价。

*、投标单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其它内容不变,本次澄清说明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内容,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请投标单位按照修改后的内容编制投标文件,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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