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州-2026-09-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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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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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监利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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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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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态: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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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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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无
****年度监利市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结果公告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鄂财监发〔****〕*号)等文件精神和相关工作要求,我们对监利市文化和旅游局、监利市朱河中学、监利市新沟中学、监利市柘木中学和监利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家单位,****年度内控制度建设和财务核算处理进行了检查,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公告如下:
一、监利市文化和旅游局****年度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如下:
*.****年度未编制会计报表附注(明细报表);
*.记账凭证的凭证日期填写不规范,会计期填写错误;
*.记账凭证会计科目填写不全;
*.记账凭证岗位填写不全;
*.预算会计未作年度结转;
*.****年固定资产未提折旧;
*.项目资金未按中、省、市分项、分类核算,未做辅助核算;
*.****年*月**号财务记账凭证,借:固定资产*.**万元、贷:本年盈余*.**万元市机要局调拨电脑台式机*台笔记本*台未作资产明细核算,使用人未办领用待续,且科目错列本年盈余,无偿调入应列无偿调拨净资产;
*.****年*月**号财务记账凭证,借:商品和服务支出*.**万元贷: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万元,借:固定资产*.**万元贷:本年盈余*.**万元,自行采购电脑*台、打印机*台未作资产明细核算,使用人未办领用待续,核算错误、财务会计应借:固定资产*.**万元贷: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万元,未作资产明细核算,使用人未办领用待续,预算会计:借:行政支出*资本性支出*.**万元 贷: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万元未作资产明细核算,使用人未办领用待续,未作预算会计核算。
上述问题属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式,依据《会计法》第四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对单位可以并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可以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公职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处分:(五)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六)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
据此,责令其限期整改,调整相关账务,并对监利市文化和旅游局处以壹万元罚款。
二、监利市朱河中学****年度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如下:
*.未按《关于中小学校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衔接规定》(财会〔****〕**号)完成新旧会计制度衔接转换,截至检查时仍沿用原《中小学校会计制度》(财会〔****〕**号)的会计核算方式。
*.收监利市城房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拨项目资金***万元,错列******;财政拨款收入******;科目。
*.自筹建设***.**万元,未按《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号)进行财务核算,未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建设成本,也未在项目完工后转入固定资产。
《会计法》第二十四条 各单位进行会计核算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随意改变资产、负债、净资产的确认标准或者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资产、负债、净资产;
(二)虚列或者隐瞒收入,推迟或者提前确认收入;
(三)随意改变费用、成本的确认标准或者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费用、成本;
上述问题属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式,依据《会计法》第四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对单位可以并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可以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公职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处分:(五)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六)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
据此,责令其限期整改,调整相关账务,并对监利市朱河中学处以壹万元罚款。
三、监利市新沟中学****年度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如下:
*.未编制会计报表附注。
*.固定资产未按规定计提折旧。
*.******;业务活动费用******;和******;单位管理费用******;科目未区分核算,将该校发生的管理费用*,***.**万元全部错列于******;业务活动费用******;科目,******;单位管理费用******;科目全年无发生额。
《会计法》第二十四条 各单位进行会计核算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随意改变资产、负债、净资产的确认标准或者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资产、负债、净资产;
(二)虚列或者隐瞒收入,推迟或者提前确认收入;
(三)随意改变费用、成本的确认标准或者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费用、成本;
上述问题属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式,依据《会计法》第四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对单位可以并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可以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公职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处分:(五)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六)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
据此,责令其限期整改,调整相关账务,并对监利市新沟中学处以壹万元罚款。
四、监利市柘木中学****年度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如下:
*.未编制会计报表附注。
*.固定资产未按规定计提折旧。
*.将支付寝室新建项目工程款***.**万元直接列支******;单位管理费用******;,未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也未在项目完工后转入******;固定资产******;。
《会计法》第二十四条 各单位进行会计核算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随意改变资产、负债、净资产的确认标准或者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资产、负债、净资产;
(二)虚列或者隐瞒收入,推迟或者提前确认收入;
(三)随意改变费用、成本的确认标准或者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费用、成本;
上述问题属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式,依据《会计法》第四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对单位可以并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可以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公职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处分:(五)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六)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
据此,责令其限期整改,调整相关账务,并对监利市柘木中学处以壹万元罚款。
五、监利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年度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如下:
*.****年**月**号记账凭证借:固定资产*交通及运输工具**.**万元、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万元、其他应收款*.**万元、贷:银行存款**.**万元 购公务车入账应以发票价计固定资产原值,政府购车补贴*.**万元错列其他应收款、未在实际收到时列营业处收入。
*.****年**月**号记账凭证借:应付账款*外部单位国创国信(深圳)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顾问费**万元、贷: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万元、银行存款**万元、合作协议终止原约定的顾问费调减**万元错列营业外收入。
《会计法》第二十四条各单位进行会计核算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随意改变资产、负债、净资产的确认标准或者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资产、负债、净资产;
(二)虚列或者隐瞒收入,推迟或者提前确认收入;
(三)随意改变费用、成本的确认标准或者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费用、成本;
上述问题属于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责令限期整改,调整相关账务。
后期市财政部门将组织不定期自查或抽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扩大检查面,并对处理结果及时回访,加强同有关部门的协助,形成监管合力,综合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使会计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现代化、信息化。为会计行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我们将坚持进行跟踪督办整改,确保会计监督检查成果得以巩固。
监利市财政监督评价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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