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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服务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市殡葬事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 长沙市雨花区扬子路***号长沙市殡葬事务中心
供应商(乙方): 长沙科宇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县长沙市望城区乔口镇田心坪村新长久乔口商贸城*#**#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消毒服务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 * |
消毒服务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详见附件清单 |
项 |
*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叁拾陆万捌仟零贰拾陆元陆角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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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单价(元):******.** 数量:*.** 单位:项 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万零肆仟零捌拾元整 (*,***,***.**) 本次合同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服务期限为*年,合同一年一签。
二、服务要求
*.服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长沙市殡葬事务中心明阳山殡仪馆隶属于长沙市民政局,位于长沙市雨花区杨子路***号,负责承办长沙市内居民过世后遗体的接运、冷藏、装殓、悼念、守灵、国际运尸、餐饮住宿等殡葬(及配套服务)功能为一体的服务机构,年遗体火化量约*****具,接待治丧群众上百万人次。 本次采购服务范围为馆区消毒服务。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内容 *.*殡仪运输车辆消毒工作; *.*协助做好遗体下车服务; *.*服务场地消毒:告别厅、守灵房、地下室、火化车间、服务大厅、安灵中心(每天*次);中心办公楼(职工公寓)、中心餐饮住宿综合楼、殡仪馆办公楼(每周*次); *.*遗物的收集和焚烧(原则上每天*次,按实际服务需求,适当增加至*次/每天)。 *、服务要求 *.*乙方须配置在岗固定服务人员不少于*人,全包式服务(人员、药剂、设备、耗材、危废处置全部由乙方承担)。 *.*殡仪运输车辆消毒 所有遗体转运车辆完成出车归场后即时全车体消杀,车厢内壁、担架、门把手、脚垫、车轮、随车器具全方位消毒,随用随消,**小时随时待命出车后消杀。 *.*遗体下车配套协助服务 遗体抵达场馆时,乙方工作人员到场配合馆方完成遗体卸车辅助作业,同步对落地区域、临时停靠点位即时预防性消毒,要求**小时在岗服务。 *.*各功能区域定点消杀频次 每日*次消杀区域:告别厅、守灵房、地下室、火化车间、服务大厅、安灵中心;遇传染病遗体处置后追加终末专项消毒。 每周*次消杀区域:中心办公楼(职工公寓)、餐饮住宿综合楼、殡仪馆行政办公楼;遇突发污染临时加消。 *.*逝者遗物、装殓废弃物收集与处置 日常标准频次:逝者遗物、装殓废弃物每日收集焚烧*次; 动态调整:根据殡仪业务峰值、遗体数量按需提升至每日*次清运焚烧; 逝者遗物、装殓废弃物含一次性消杀耗材、被污染污物、废弃包装物,按危废相关规范密闭收集、合规焚烧,留存处置台账。 *.*作业时效要求 日常消杀按约定频次准时落地;突发传染病遗体、突发环境污染接到馆方通知**分钟内人员到场开展应急终末消毒,全天候**小时应急响应。 *、相关标准 *.*《殡仪场所致病菌安全限值》(************); *.*《**/*********殡仪场所消毒技术规范》; *.*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标准。 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乙方自备,甲方不另行提供。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
*.人员配置要求
乙方须配置在岗固定服务人员不少于*人,全包式服务(人员、药剂、设备、耗材、危废处置全部由乙方承担)。
*.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殡仪场所致病菌安全限值》(************); *.《**/*********殡仪场所消毒技术规范》; *..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标准。 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乙方自备,甲方不另行提供。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
*.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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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付款方式:
分期。 服务款项按季度支付。每季度,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验收,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开具等额正规发票。甲方在验收合格之日起**日内支付该季度款项;乙方应在验收合格后**日内按照甲方要求提交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迟支付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如有延迟,在双方沟通一致的情况下,最长不得超过**日。如因验收不合格或乙方结算资料不齐全而造成延迟结算的情况,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乙方合同金额包括在服务实施中应缴纳的一切税费、管理费、意外伤害保险,培训、人工、福利、劳保费用、加班费(含法定假日 加班费)、体检费、相关装备费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收款账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望城县支行(长沙科宇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
*.预付款保函:
否
*.支付形式:单位自行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五、服务地点
甲方指定的长沙市殡葬事务中心明阳山殡仪馆区域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无
(*)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
(*)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具体见履约验收标准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具体见履约验收标准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具体见履约验收标准
(*)履约验收标准:
根据《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号)的规定,验收程序如下: *)由甲方组成不少于*人的单数验收小组负责验收组织和实施工作; *)验收小组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约定等客观出具验收意见,在验收书上签字确认。 *)做好验收工作的记录和档案保存工作。 履约验收的内容: *)人员验收 核查驻场消杀员在岗、持证上岗情况,杜绝证书挂靠、无证临时用工; 清明、中元、春节等祭祀高峰期增派人员到岗落实情况。 *)药剂与设备验收 消毒剂查验消字号备案、产品质检报告,实物与投标样品一致,严禁劣质药剂替换; 消杀器械(喷雾机、热烟雾机等)配齐、正常在用。 *)消杀作业质量验收 高风险区(遗体冷藏间、整容室、火化间、殡仪车辆)每日终末消毒落实; 告别厅每场业务结束即时消杀,公共区域按约定频次消杀。 *)应急处置验收 传染性遗体、体液泄漏等突发事件,核查到场时效、密闭终末消毒处置记录。 *)台账资料验收 消杀工作日志、药剂领用台账、巡检记录完整规范。
(*)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无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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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甲方有权利提出整改意见。
*.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消毒服务质量进行检查。对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质量不满意时,甲方有权利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应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整改后由甲方对整改情况进行确认。如出现两次整改不到位的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项目合同。 *.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甲方变更工作范围、内容深度造成乙方工作量增加的,在不违反政府采购政策的情况下与乙方重新协商明确相关事项。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乙方应树立“业主至上,服务第一”的思想,忠诚履行服务合约、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和名誉不受侵害,为甲方提供专业的消毒服务。 *.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所承诺投入的人员、设备设施、用品等,中标后必须按约执行到位。 *.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应自觉接受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以及甲方内部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和管理。 *.乙方应加强员工的职业道德和法制、消防安全以及保密培训和教育。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禁止向外界泄露、提供有关甲方、逝者以及逝者家属等丧事承办人、来宾等相关的隐私或者商业秘密,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社会舆情等负面影响,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在本项目的进行期间和本项目完成之后,乙方及乙方人员不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或第三方的一切保密信息,否则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且赔偿由此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乙方应按照《劳动法》以及人社部门规定为其员工购买意外伤害等社会保险。乙方员工因工作等原因引起的人身伤害等,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若乙方人员在服务中因故意或过失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任何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组织项目验收,并在合同期限内无条件提供与项目内容相关的技术服务。如研究资料及文件出现遗漏或错误,乙方负责修改或补充,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 **.乙方应按要求建立健全的消杀档案、相关信息(含电子文档、书面文档等必要资料),做好严密保管,一律不得对外提供或予以传播。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乙方在本项目的人员应当具备法律规定、行业规定的相关资质并持证上岗,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尽管有本合同的约定、招标文件的要求,若乙方投标响应文件中对服务内容、质量标准、人员配置等所作承诺或要求高于本合同或招标文件相应约定的,乙方应当按照更高要求履行。
十、违约责任
*.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乙方不履行双方约定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或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及采取补救措施,且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如年度合同内累计出现两次整改不到位的情况,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赔偿。 *.乙方出现以下情形的,每次/处核减乙方当月服务费*%: *.*污染物未按危废规范密闭收集、违规丢弃、未按约定频次、合规焚烧的; *.*未建立或未规范填报消杀/焚化台账的; *.*遗体转运车辆回场未即时消杀或规范全面消杀的; *.*遗体运输车辆到达,未积极主动协助遗体抬运下车的; *.*未按照约定频次消杀的或者漏掉消杀区域的(每日*次:告别厅、守灵房、地下室、火化车间、服务大厅、安灵中心;每周*次:中心办公楼***;职工公寓***;、餐饮住宿综合楼、殡仪馆办公楼); *.*未按照殡仪服务部、安保部等服务主管部门工作要求执行的。 以上*种违约情形当月累计出现达到*次/处的,如在年度合同内累计出现*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赔偿。 *.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 接到传染病遗体、突发污染通知,超过**分钟仍未派员到达馆内处理现场进行消杀的; *.*因遗体消杀(遗物焚化)处置不到位造成公共卫生隐患、引发上级主管部门约谈或处罚的; *.*服务不规范,引起负面舆情的或者上级问责的; *.*服务人员触犯《殡仪馆标准化体系考核制度》中有关消防安全、服务安全、廉洁底线纪律的。 因乙方违约而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甲方有权按照采购管理相关规定另行采购服务方,由此产生的采购费用以及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赔偿。 *.如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对甲方、乙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所有派出人员等)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人身、财产等任何损害和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承受的部分有权向乙方追偿。 *.如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维权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执行费、鉴定费、公证费、差旅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无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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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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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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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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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中标(成交)通知书;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通用合同条款;
(*)采购文件;
(*)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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