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县][成交公示]兴隆县兴隆镇黄酒馆村、十四顷村兴政出【2026】第3号地块成交公示
2026-09-24
河北/承德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兴隆县][成交公示]兴隆县兴隆镇黄酒馆村、十四顷村兴政出【2026】第3号地块成交公示
河北/承德-2026-09-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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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号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挂牌出让*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平方米)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兴隆镇黄酒馆村、十四顷村 |
年限 | **年 | 土地用途 | 对外交通场站用地 | 成交价: | ****万元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平方米) | ||||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 *****.** | ||||
对外交通场站用地 | *****.** | ||||
受让单位 | 承德兴隆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 ||||
备注 | 规划用途为混合用地,其中对外交通场站用地≥**%,一类物流仓储用地≤**%。土地出让后汽车站的公益性质不变。地上建筑物及构筑物评估后与土地一同出让,建筑物及构筑物评估价款****.**万元,由土地竞得人缴至财政局。本次出让的土地,地上建筑物及构筑物有房产证的*栋,其他建筑物及构筑物均无相关批建手续,出让后由竞得人自行补办相关手续,费用自理,如因规划、消防、建筑安全等原因无法补办手续,由竞得人自行拆除,否则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安全等问题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 ||||
二、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兴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单位地址:兴隆县兴隆镇东大街**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狄先生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联系单位:兴隆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