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无为市-交易结果】无为市无城镇环城河凤凰山路东管理用房1-3幢及西管理用房1-3幢
2026-09-24
安徽/芜湖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芜湖市-无为市-交易结果】无为市无城镇环城河凤凰山路东管理用房1-3幢及西管理用房1-3幢
安徽/芜湖-2026-09-24 00:00:00
安徽/芜湖-2026-09-24 00:00:00
无为市无城镇环城河凤凰山路东管理用房***幢及西管理用房***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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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无为市无城镇环城河凤凰山路东管理用房***幢及西管理用房***幢 |
| 转让方名称 | 无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项目类型 | 房产 |
| 挂牌价格 | ****.**** | 挂牌期间 | **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挂牌信息披露链接 | ****://***.******.***//**********?******=************* |
| 转让说明事项 | *、特别提示 (*)转让标的权利性质为划拨/自建房,本次转让价值和评估价值不包含所分摊的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价值和室内外装潢装饰价值,成功转让后,转让标的过户过程中如需补缴土地出让金,由受让方承担且转让标的过户过程中其他相关税费均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转让标的部分租赁中,部分闲置。已签订的仍在租赁期限内的《房屋租赁合同》及相关约定继续有效,在产权变更完成后**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协助受让方与承租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变更出租主体,其他相关内容不变(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内容除外)。自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租金归受让方所有;转让方已提前收取的属于受让方的租金、履约保证金,由转让方支付给受让方,以后的租金由受让方自行收取;《房屋租赁合同》的履约保证金的退还,租赁房屋收回等均由受让方与承租方按照相关约定自行办理,与转让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关。 (*)意向受让方如需查勘转让标的,须在报名时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为分公司提交现场查勘申请,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为分公司与转让方联系后,通知现场查勘时间。 *、交易方式 网络动态报价。 受让方应于网络动态报价活动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 *、交易签约 受让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交易凭证出具条件 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依据《产权交易合同》 约定将标的全部转让价款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帐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