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2026-09-23 00:00:00
| 索 引 号: | *********/********** | 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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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农经处![]() |
发文日期: | ****年**月**日 |
| 名称: | 省发改委关于湖北省咸宁市鄂东幕阜山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重点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文号: | 鄂发改审批服务〔****〕***号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发布日期: | ****年**月**日 |
省发改委关于湖北省咸宁市鄂东幕阜山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重点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咸宁市发改委:
报来《关于审批湖北省咸宁市鄂东幕阜山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重点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咸发改文〔****〕**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结合湖北省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报送〈湖北省咸宁市鄂东幕阜山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重点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的函》(鄂工咨八部〔****〕***号),经研究,我委原则同意《湖北省咸宁市鄂东幕阜山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重点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湖北省咸宁市鄂东幕阜山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重点项目(二期)。
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项目区位于崇阳县、通山县,地处幕阜山北麓山地、丘陵地带,是鄂东南核心生态屏障与长江重要水源涵养区。受近几年高温干旱、冰冻雨雪等极端天气影响,部分林地退化形成低质低效林,生态功能发挥不足。该项目的实施,可弥补一期项目的治理空白、改善林分结构、提升森林质量,对进一步增强森林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能力,促进幕阜山区森林生态系统健康稳定具有重要意义。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三、项目建设单位
咸宁市林业局。
四、建设地点
咸宁市崇阳县、通山县。
五、项目建设期
项目建设期*年。
六、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一)营造林工程
*.退化林修复
退化林修复**万亩,包含崇阳县**万亩、通山县**万亩。其中毛竹退化林修复**万亩、马尾松退化林修复*万亩、杉木退化林修复*万亩、其他退化林修复*万亩。
*.森林改培
森林改培**万亩,包含崇阳县*万亩、通山县*万亩。其中生态改造*万亩、提质改造*万亩。
(二)配套工程
新建作业便道**.***千米,均位于崇阳县。改造作业便道***.***千米,其中崇阳县**.***千米、通山县***.**千米。
七、环保、水保及节能
基本同意项目环保、水保及节能方案及工程管理方案。请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做到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请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认真落实。
八、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预备费****.**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在符合国家政策和要求的前提下,积极争取中央投资支持。
九、有关要求
(一)项目招标范围、方式及其组织形式见附表。
(二)在初步设计阶段和项目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控制森林改培采伐强度,按照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尽可能减少对社会、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三)要严格按照核定投资落实项目建设资金,严禁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请抓紧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批。
附件:湖北省林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招投标事项核准表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附件
湖北省林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招投标事项核准表
建设项目名称:湖北省咸宁市鄂东幕阜山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重点项目(二期)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 | √ | √ | ||||
设计 | √ | √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监理 | √ | √ | √ | ||||
主要设备 | √ | √ | √ | ||||
重要材料 | √ | √ | √ | ||||
其他 | √ | √ |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以及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有关规定规范组织开展各项招标投标活动。如未达到必须招标标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对其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 |||||||
审批部门盖章 ****年*月**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