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县城乡供水一体化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2026-09-23
河北/廊坊 招标采购
大厂县城乡供水一体化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河北/廊坊-2026-09-23 00:00:00
大厂县城乡供水一体化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浏览次数: *
招标编码:******[****]**号
*.招标条件
大厂县城乡供水一体化提升改造项目已由大厂回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大审审批[****]****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资金,国有资金占比***%,财政资金占比***%。
建设单位为大厂回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人为大厂回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为廊坊合创信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大厂县城乡供水一体化提升改造项目(工程名称)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万元;建设规模:项目位于大厂回族自治县,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属于地下供水管线改造工程。主要对大厂镇、陈府镇、夏垫镇、祁各庄镇、邵府镇*个镇**处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提升改造,供水管网改造长度约***.**千米,管径为**********,管道材质为*****聚乙烯给水管材,更换水表共计约*****具。其中村内管网及水表等供水设施改造更新*处,供水管网改造长度约***千米,更换水表共计约****具;村内部分供水表井更换及井内供水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处,供水管网改造长度约**.**千米,更换水表共计约*****具,建设地点:大厂回族自治县(包含大厂镇、陈府镇、夏垫镇、祁各庄镇、邵府镇内共计**处),建筑功能:本项目为城乡供水一体化提升改造,改造供水管网、更换智能水表及表井,改善水质水压,实现抄表到户,保障农村安全供水。
*.*本次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与设计关联的配合服务。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服务期限:***个日历天,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其他:/。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并应具有满足本项目设计要求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行业、综合资质;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为总预算金额的**%,其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即预算总额**%的基础上预留**%)。
(二)拟派设计负责人
*.*(给水排水)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三)其他
*.*投标人及拟派设计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没有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李志雄,联系电话:************。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大厂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按照省市文件要求,本项目实行全省远程异地评标。
**.*因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大厅交易方式,特别说明如下:
**.*.*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
**.*.*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主体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确认投标】操作后,在【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未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的投标人,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廊坊市首页“通知公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主体注册相关手续,待主体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后进行后续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主体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数字证书为电子文件加密。
**.*.*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或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文件不能打开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人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无效文件及澄清、唱标、开标结果等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网上发布后即视为所有潜在投标人获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同时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涉及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和更正信息将统一通过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请随时关注网站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信息而影响其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无。
**.*交易中心服务责任人:张大超;地址:大厂回族自治县高新区创业大厦二层;电话:************。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厂回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通讯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和平北路**号、华安北路**号;联系人:安丽维,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廊坊合创信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永安小区*型住宅楼**号;项目负责人:李志雄,联系电话:************;联系人:李志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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