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翠屏区数智文旅商务配套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补遗02号
2026-09-23
四川/宜宾 招标采购
宜宾市翠屏区数智文旅商务配套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补遗02号
四川/宜宾-2026-09-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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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翠屏区数智文旅商务配套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补遗**号
发布时间:********** **:**:**来源: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督部门:
宜宾市翠屏区数智文旅商务配套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补遗**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宜宾市翠屏区数智文旅商务配套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补遗如下:
*.招标文件中
(*)全文关于“清单计价标准文件”的说法统一更正为“《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 **********)”。
*.对招标文件合同中
(*)依据****年四川省计价定额,规费已并入定额费用,现行计价体系不再单列该科目。所以对全文中“规费”的表述进行删除。
(*)专用合同条款中第*.*.*条第(*)项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后**个日历天内移交经审核合格的竣工资料。
修改为:竣工资料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需在竣工验收后**日内完成;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移交资料在竣工验收后**日内完成;向城建档案馆归档则必须在竣工验收后*个月内完成。
(*)前附表第*.*.*条约定履约保证金为暂定合同价(扣除招标暂定部分)的**%与专用合同条件第*.*条约定为中标价(不含暂列金)的**%,两者前后不一致。
更正为:以前附表第*.*.*条约定履约保证金为暂定合同价(扣除招标暂定部分)的**%为准。
(*)专用合同条款中**.*.*(*)、**.*条及附件*承诺函的描述的建筑业落地产值分别为(**%、**%、**%、)数据三处不一致;
统一更正为:**%。
宜宾市创城城市开发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