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离石区财政局投诉处理决定公告
2026-09-23
山西/吕梁 质疑投诉
吕梁市离石区财政局投诉处理决定公告
山西/吕梁-2026-09-23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吕梁市离石区北城中心校上安幼儿园室内外玩教具及办公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扬州丰之安科教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宝应县曹甸镇工业集中区**号

投诉人*:九江鸿兴图书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君悦湖小区

投诉人*:黑龙江省梵宇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智谷二街****号哈尔滨松北(深圳龙岗)科技创新产业园**栋*楼****室

投诉人*:哈尔滨市海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科技四街*****号*层******室

被投诉人*:吕梁市离石区北城中心校

地址:吕梁市离石区王家沟村委

被投诉人*:中诚创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唐槐产业园龙盛街**号*幢*栋**层****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扬州丰之安科教设备有限公司、九江鸿兴图书有限公司、黑龙江省梵宇科技有限公司和哈尔滨市海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对“吕梁市离石区北城中心校上安幼儿园室内外玩教具及办公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文件、采购结果质疑,因对吕梁市离石区北城中心校和中诚创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质疑答复不满,按政府采购投诉程序向我局提起投诉,我局分别于****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依法进行了受理。受理后,本局依法进行了调查。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三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人*投诉事项第*、*、*项不成立,予以驳回;投诉事项第*项成立。鉴于案涉采购合同已部分履行,相关损失可由你单位依法提起民事诉讼,向责任人主张赔偿。针对项目采购需求存在瑕疵的问题,我局将依规另行作出处理: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均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人*的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投诉人*的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吕梁市离石区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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