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一师库沙新拜产业园医院医疗设备及内部配套建设项目(第一包)的投诉处理决定
2026-09-23
新疆/阿拉尔 质疑投诉
关于第一师库沙新拜产业园医院医疗设备及内部配套建设项目(第一包)的投诉处理决定
新疆/阿拉尔-2026-09-23 00:00:00
新疆/阿拉尔-2026-09-23 00:00:00
一、项目编号:***[****]****号***
二、项目名称:第一师库沙新拜产业园医院医疗设备及内部配套建设项目(第一包)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杭州千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城南街道环城南路***号*号楼***室
被投诉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库沙新拜产业园医院、新疆恒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库沙新拜产业园南泥湾路西***号
相关供应商:
地址:
当事人:
地址:
五、基本情况
杭州千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师库沙新拜产业园医院医疗设备及内部配套建设项目(第一包)(编号:***[****]****号***,包号:标项*)采购文件的投诉,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处理依据: /
*、处理结果: 本机关作出如下决定:投诉事项*、*、*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责令采购人库沙新拜产业园医院及采购代理机构新疆恒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招标文件上述三项不合理技术参数限期修改,修改后重新发布更正公告。鉴于该项目尚处于招标阶段,未产生采购结果,不涉及采购结果处理问题。责令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根据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确定投标截止时间,依法保障各潜在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和充分公平竞争。投诉事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驳回投诉人的投诉事项*、投诉事项*。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执法机关
第一师阿拉尔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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