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中医院采购中央透析供液系统(三)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9-23
江苏/南京 质疑投诉
江宁中医院采购中央透析供液系统(三)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江苏/南京-2026-09-23 00:00:00
江苏/南京-2026-09-23 00:00:00
江宁中医院采购中央透析供液系统(三)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时间:**********
江宁中医院采购中央透析供液系统(三)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江宁中医院采购中央透析供液系统(三)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上海沐峰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锦乐路***号*幢*****室
被投诉人:江苏东佳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宁中医院
被投诉人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湖西路***号瑞祥佳苑**幢*楼*******室;南京市江宁区天印大道***号
相关供应商: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中华路**号弘业大厦****室
当事人:
地址: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完成供货。明显不合理、不合法。\**.招标文件评标细则中非核心产品技术参数分值占比畸高。\**.招标文件评分标准第*项主观分畸高、标准模糊,违反评审量化要求。\**.更正后的招标文件未明确投标人中小微企业与本国产品两项均满足时,计算价格优惠的扣除百分比或明确扣除优惠的叠加政策。\**.招标代理机构专业性不足。
投诉请求:*.根据被投诉人南京市江宁中医院血透室实际情况,修改合理合法切实可行的合同履行时间;\**.更改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评分标准中与集中供液系统产品预算相匹配的分值;\**.调整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标准评分细则;\**.明确投标人同时符合中小微企业与本国产品同时满足认定标准时,两项价格扣除政策叠加执行;\**.给予被投诉人代理机构及采购人相应处分,并予通报。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
处理结果: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南京市江宁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