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海关区][招标公告]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第一关镇东洼子营村南上坎40平方米土地出租项目挂牌公告
2026-09-23
河北/秦皇岛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山海关区][招标公告]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第一关镇东洼子营村南上坎40平方米土地出租项目挂牌公告
河北/秦皇岛-2026-09-23 00:00:00
河北/秦皇岛-2026-09-23 00:00:00
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第一关镇东洼子营村南上坎**平方米土地出租项目交易机构: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坐落 | 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第一关镇/东洼子营村山海关区第一关镇东洼子营村 | ||
|---|---|---|---|
| 标的物四至情况说明 | 东至东洼子营村活动中心围墙,西至东洼子营村西道,南至东洼子营村南道,北至水沟 | ||
| 挂牌开始时间设定 | ********************** | ||
| 挂牌方式 | 单价挂牌 | 标的物数量 | ** 平方米 |
| 挂牌单价 | ***** 元/年 | 流转期限 | * 年 |
| 挂牌总价 | ***** 元 | ||
| 土地流转用途 | 其他 | 土地性质 | |
| 权属证明到期日 | 长期 | 权属证明 | 其他 |
| 权属证明编号 | ****** | 资产和资源性质 | 集体 |
| 履约保证金/押金/风险保障金 | 不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押金/风险保障金 | ||
| 出让方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 *、四至:东至东洼子营村活动中心围墙,西至东洼子营村西道,南至东洼子营村南道,北至水沟 *、土地用途符合国家及本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不得改变土地性质,不得挖塘、取土、堆放杂物,不得从事违法经营,合同到期后乙方应在一个月内腾清土地。 *、合同到期后地上存在附着物、临时建筑、破坏地貌由受让方负责恢复原状。 *、参与者需向秦皇岛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缴纳入场保证金****元。 *、支付方式:每年一付,上打租。 | ||
| 出让行为的行政备案责任 | 出让方 | ||
| 出让行为的内部决策情况 | 已经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决策同意 | ||
| 出让行为的批准情况 | 已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 | ||
出让方信息
| 出让方名称 | 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第一关镇东洼子营村村民委员会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所在地区 | 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第一关镇/东洼子营村 |
| 注册地(地址) | 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第一关镇东洼子营村 | 法定代表人 | 张聪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行使优先权 | 否(不放弃) | ||
| 保证金设定 | |||
| 保证金金额 | **** 元 | ||
| 保证金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公告期内交纳 | ||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 保证金交纳方式 | 其它 | ||
| 履约保证金/押金/风险保障金 | 不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押金/风险保障金 | ||
| 出让方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 *、四至:东至东洼子营村活动中心围墙,西至东洼子营村西道,南至东洼子营村南道,北至水沟 *、土地用途符合国家及本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不得改变土地性质,不得挖塘、取土、堆放杂物,不得从事违法经营,合同到期后乙方应在一个月内腾清土地。 *、合同到期后地上存在附着物、临时建筑、破坏地貌由受让方负责恢复原状。 *、参与者需向秦皇岛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缴纳入场保证金****元。 *、支付方式:每年一付,上打租。 | ||
挂牌公告及联系方式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次日起 **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秦皇岛市 | 交易机构联系人手机号 | ************ |
特别声明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让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对出让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意向方如对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订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