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城市河道排涝整治工程施工(米河一标段)(二次)答疑[答疑澄清]
2026-09-23
河北/秦皇岛 变更澄清
开发区城市河道排涝整治工程施工(米河一标段)(二次)答疑[答疑澄清]
河北/秦皇岛-2026-09-23 00:00:00
河北/秦皇岛-2026-09-23 00:00:00
标段名称:开发区城市河道排涝整治工程施工(米河一标段)
开发区城市河道排涝整治工程施工(米河一标段)(二次)
答疑
各潜在投标人:
答疑回复如下:
问题: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内工程名称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投标清单工程名称以哪个为准
答复:招标文件带 “(二次)” 的项目名称、工程量清单不带 “(二次)” 的项目名称,二者均有效,投标人可任选其一编制投标清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本答疑文件属于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原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以本答复为准。该答疑文件作为评标委员会评审依据。
招标人: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招标代理机构:秦皇岛筑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