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儒林湾百千万工程新型城镇化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监理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6-09-23
广东/佛山 变更澄清
九江儒林湾百千万工程新型城镇化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监理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广东/佛山-2026-09-23 00:00:00
广东/佛山-2026-09-23 00:00:00
九江儒林湾百千万工程新型城镇化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监理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它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九江儒林湾百千万工程新型城镇化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监理 第*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九江儒林湾百千万工程新型城镇化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监理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年*月**日 原定开标时间:****年**月*日 一、答疑内容:无 二、澄清修改内容: *、现就《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公告中的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修改为: *.*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 * 个月,即****年*月至 ****年*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 * 个月,即****年*月至 ****年*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三、其他说明 (*)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九江资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广东德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大伸工业区九江镇镇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办公楼*楼***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宝石西路*号*时代南海互联网产业园*座**** 联系人:叶先生联系人:黄工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年*月**日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