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川区白家溪桥等漫水桥整治工程施工施工第1次澄清公告[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6-09-23
四川/达州 变更澄清
通川区白家溪桥等漫水桥整治工程施工施工第1次澄清公告[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四川/达州-2026-09-23 00:00:00
四川/达州-2026-09-23 00:00:00
通川区白家溪桥等漫水桥整治工程施工施工第*次澄清公告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它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通川区白家溪桥等漫水桥整治工程施工(项目名称)施工标段 补遗**
致各潜在投标人: 我公司于****年**月**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发布了通川区白家溪桥等漫水桥整治工程施工(项目名称)施工标段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现对招标文件做出如下修改: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分包“☑不允许 □允许:□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对分包人的资格要求:”修改为:“☑允许:☑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中标人可对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进行分包,并在合同签订后,专业分包工程实施前需将其选择的拟分包单位的资质、专业技术能力等情况报招标人批准,经同意后方可实施。分包的条件应满足《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及国家强制性规定,严禁违法分包”。对分包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所分包工程相应资质。 *、报名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顺延至****年**月**日*时**分。 *、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答疑澄清文件,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达州市聚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