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2026-09-23 00:00:00
来凤县财政局关于对来凤县****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处理决定公告
一、项目名称:来凤县****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
二、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湖北省聚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来凤县翔凤镇凤翔大道*****号
当事人*:湖北鸿源名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来凤县翔凤镇瓦尔高路瓦尔高公寓*号
当事人*:恩施州锦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来凤县翔凤镇凤翔大道***号
三、基本情况
(一)监督评价总体情况
*. 监督评价对象
按照随机原则,我局从****年在本地执业的代理机构内,随机抽取了湖北省聚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鸿源名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恩施州锦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家社会代理机构为被检查对象,依据****年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超*个抽取*个,不满*个全部抽取的原则,分别抽取以上三个代理公司*个、*个、*个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检查。
*. 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暂行办法》(财库〔****〕**号)、《湖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记分管理办法(试行)》(鄂财采规〔****〕*号)及《关于开展****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鄂财采发〔****〕*号)工作要求,对代理机构名录登记信息、委托代理协议、采购方式适用、采购文件编制等基础工作以及****年政府采购项目中是否存在“四类”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全面检查。
*. 检查程序
本次检查采取自查自评、书面审查、现场监督评价、处理处罚*个阶段进行。***月份,我局向被检查单位送达检查通知,要求被检查单位根据通知规定,向我局报送自查报告及被抽查采购项目档案资料。*月,我局对被检查单位进行书面材料审查,并到被检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按照检查相关要求编制工作底稿反馈给被检查单位进行确认。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代理委托协议内容不完整,部分项目委托协议未载明代理费用。*.采购文件制作不规范,部分项目技术标评审因素未细化、量化,且将标书制作作为商务评分部分评分项。*.政府采购活动相关记录内容存在不完整、不准确的现象。*.部分代理机构****年代理项目录音录像资料无声音。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湖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记分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已反馈给各代理机构,要求其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方案、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来凤县财政局,我单位将依照《湖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记分管理办法》对代理机构存在相关问题进行记分管理。
五、其他补充事宜
为切实提升本地区政府采购水平,提高政府采购质效,现对代理机构提出以下工作改进意见:
*. 加强业务学习。深入学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时了解掌握最新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 完善内控制度。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内部管理,妥善保存政府采购档案资料。
*. 提高服务质量。提升自身代理水平,根据采购人具体采购需求依法依规编制采购文件,科学、准确细化评审因素。
来凤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