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2026-09-23 00:00:00
南昌县莲塘二中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发布时间:********** **:**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南昌县莲塘二中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点**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南昌县莲塘二中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元
最高限价:*******.** 元
采购需求:
|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采购品目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南财采************** | 物业管理服务 | 物业管理服务 | ** | 月 | *******.**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环节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江西省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后,即视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方式:下载
售价:*.*元
****年**月**日 **点**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
地点: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昌县莲塘第二中学
地址:南昌县莲塘镇斗柏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昌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南昌县富山大道****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先生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