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厅关于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安徽医院-导引系统深化设计及制作安装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9-20
安徽/芜湖 质疑投诉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安徽医院-导引系统深化设计及制作安装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安徽/芜湖-2026-09-20 00:00:00
安徽/芜湖-2026-09-20 00:00:00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安徽医院*导引系统深化设计及制作安装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来源:安徽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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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号***
二、项目名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安徽医院*导引系统深化设计及制作安装项目
三、采购日期:****年*月**日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安徽星光标识系统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弋江区高新产业开发区南区杨河路*号办公楼
被投诉人*:安徽寰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湖光路与雪霁路交口蜀山跨境电商大厦 *座***
被投诉人*: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赭山西路*号
相关供应商:苏州鑫远标识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舜新南路***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投诉事项:中标人苏州鑫远标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远公司)在投标文件中,将本项目**************+***大截面、*级阻燃、交联绝缘、低烟无卤四高标准医用高端线缆的制造商宜兴明峰电缆有限公司,该公司专业生产人员、专业生产设备、专业生产场地、行业属性均不满足大截面、*级阻燃、交联绝缘、低烟无卤四高标准医用高端线缆自主生产要求,不具备合规的自主自产能力,本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相关填报内容不实,中标候选人依法不应享受**%小微企业报价扣除优惠。采购代理机构驳回质疑的答复结论事实依据不足、核查失职、履职不力、法律适用错误,未能依法履行质疑处理职责。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规定,投诉人投诉事项部分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七、其他补充事宜
安徽省财政厅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