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通县财字〔2026〕163号)
2026-09-22
吉林/通化 质疑投诉
通化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通县财字〔2026〕163号)
吉林/通化-2026-09-22 00:00:00


一、项目名称

通化县第七中学理化生智能顶装实验室设备及多媒体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包号:*包)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哈尔滨市海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科技四街*****号*层******室

被投诉人*:通化县教育技术装备服务中心

地址:吉林省通化县快大茂镇西山街***号

被投诉人*: 通化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通化县政府采购中心(通化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三楼采购中心中广尚城)

相关供应商:长春出版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朝阳区建设街****号

三、基本情况

采购文件公告日期:****年*月*日

提出质疑时间:****年*月**日

质疑答复时间:****年*月*日

投诉受理时间:****年*月**日

投诉事项:中标单位未提供合格产品应判定为无效投标。中标人所投“化验水槽(配出水装置)”中的出水装置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水嘴”强制采购品目,其制造商北京威成亚实验室设备有限公司未取得节能(节水)产品认证证书,中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投标应作无效处理。

投诉请求:取消长春出版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标。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本机关依法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查阅了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质疑函及质疑回复函、投诉书及被投诉人回复函等相关材料,认定事实如下:

针对投诉事项: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附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第**项列明“★*******水嘴”,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其认证所依据的国家标准为《水嘴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 *****)。而《水嘴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 **********),其范围条款明确:该标准适用于安装在建筑物内的冷、热水供水管路末端,公称压力(静压)不大于*.****、介质温度为*℃~**℃条件下的洗面器水嘴、厨房水嘴、妇洗器水嘴和普通洗涤水嘴的水效评价,不适用于具有延时自闭功能的水嘴。即:强制采购品目“★*******水嘴”所依据标准的适用范围,系以卫浴、厨卫及普通洗涤用途水嘴为限的限定列举,并未涵盖实验室专用化验水嘴等特种用途水嘴。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人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人投诉。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通化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通化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通化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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