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新四军东进泰州谈判处旧址修缮工程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及基本情况 投诉人:江苏科宇古典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所在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城西街道唐楼村***号 被投诉人*:江苏省泰州中学 所在地址:泰州市海军东路***号 被投诉人*:泰州湘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所在地址:泰州市鼓楼南路**号华润置地星座**号楼****室 投诉人江苏科宇古典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科宇公司”)对泰州湘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诚公司”)组织的“新四军东进泰州谈判处旧址修缮工程”项目(项目编号:***************************,以下简称“该项目”)的投诉,本机关已于****年*月*日收悉,经补正后于****年*月**日正式受理并依法进行了审查。 四、基本情况 ****年*月**日,湘诚公司发布该项目的采购公告;****年*月**日组织磋商、评审,****年*月**日发布成交公告,成交供应商为上海建为历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建为公司”)。投诉人江苏科宇公司于****年*月**日针对该项目向江苏省泰州中学、湘诚公司提起质疑,江苏省泰州中学于****年*月*日对质疑作出答复,投诉人江苏科宇公司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年*月*日投诉至本机关。本机关于****年*月**日发放补正通知书,要求投诉人在收到通知书后*个工作日内予以补正,投诉人于*月**日提交相关补正材料。本机关于****年*月**日、****年*月**日分别向江苏省泰州中学、湘诚公司、上海建为公司送达了《政府采购投诉答复通知书》。上海建为公司于****年*月**日,江苏省泰州中学、湘诚公司分别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交了答复材料。 投诉人认为:*.成交供应商项目负责人许若炫同时管理两项文物保护工程,违反部门规章强制性规定,质疑答复理由不成立;*.磋商小组公示存在程序瑕疵,未提供专家抽取佐证材料,无法证实评审专家专业匹配项目需求;*.技术评分标准主观性强、成交报价与最低价价差巨大,被投诉人拒绝公开评分明细、不配合调取评审录像,答复未实质回应疑点。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投诉和审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二)项规定,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泰州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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