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6-09-22 00:00:00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特此公示。
拍卖公告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闽*******哪吒牌车一辆。
拍卖标的物:闽*******哪吒牌车一辆,本次拍卖不含车牌。据评估报告书显示:标的物品牌型号为哪吒牌**************,号牌号码为闽*******,车辆识别代码为*****************,排量/功率:**/*****,发动机号:***********,初次登记日期:****年**月**日,年检日期:****年**月**日。登记证书未提供;路桥费未提供;购置税证未提供;车船使用税未提供。
评估价:*****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谷老师 ************,标的物在停放地大足区万古镇石牛村村委会现场展示(看车联系人:唐老师 ***********)。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
*.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第*至*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六、特别说明:
*、据评估报告显示:该车辆保养维护一般,左前门、左后门、右后门有擦挂痕迹,行驶里程表征为不详,具体行驶里程数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风险。该机动车欠缴停车费(停车费时间从****年*月*日开始计算,**元/天)均由买受人承担。该车有*次违章,记分*分,罚金***元,具体处罚情况最终以交管部门查询结果为准,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停车费、路桥费、保险费、年审费、滞纳金、违章罚款及违章扣分、补办行驶证、购置本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核实(具体金额以实际交付时为准)。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涉及的相关费用(搬运费、装卸费、维修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标的物车辆以实物现状为准(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购置日期、新旧程度及能否使用等),车辆的具体情况请意向竞买人务必现场查看,法院及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对上述拍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的未知的质量问题及缺陷的任何担保责任,已知和未知质量问题及缺陷均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一经参与竞买,视为对该车辆的违章及扣分情况已经充分知悉并认可。该车辆涉及扣分、违章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若因无法解决违章和扣分导致车辆不能过户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法律后果。
*、变卖成交后,若该车辆需向首轮查封法院移送处置函,该车辆存在不能及时交付情况,需买受人耐心等待,请买受人知晓该情况。
*、买受人自行了解各地限购规定和过户政策,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质量问题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交付车辆,请买受人自行了解各地车管所办理过户的要求,法院办理解封并提供相应文书,买受人自行办理解押、过户等手续,买受人自行了解办理保险相关事宜,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停车费、违章欠费、滞纳金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在开拍前*日内向本院申请确认。
**、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日内与本院联系。
**、竞买人应于拍卖前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后,竞拍成功者的竞拍保证金自动转入指定账户内,本标的物竞得者的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网上支付。(*)银行付款方式:(户名: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重庆大足支行;账号:*****************)。(*)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因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拍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对于本公告写明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各位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切勿相信其它机构及个人发布的本标的物信息,否则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查室监督电话:************
附:*、机动车评估报告书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