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2026-09-22 00:00:00
宾阳县财政局投诉处理公告(****年第*号)
宾阳县财政局投诉处理公告(****年第*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宾阳县人民医院血管造影*射线系统(***飞利浦******* ****)维保服务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影联医工(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南阳湾路****号*幢****室、*幢****室
被投诉人*:宾阳县人民医院
地址:广西南宁市宾阳县宾州镇仁爱街***号
被投诉人*:广西恒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洲路**号金旺角商住楼*座****号
相关供应商:南宁冠领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江南区亭洪路****号南宁江南万达广场***号楼****、****、****、****号办公室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年*月**日收到投诉书后于同日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南宁冠领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无“使用Ⅱ类射线装置”辐射安全许可,不具备***维保法定资质,应取消其中标资格。
投诉事项*: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质疑答复函》存在法律适用错误、事实认定错误,未对核心事实开展实质核查、实质回应。
投诉事项*:评审小组评审存在审查疏漏,请求核查南宁冠领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辐射安全许可证》是否存在提交不实材料的情形。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处理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九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及《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第五条的规定。
处理结果:投诉事项*成立;投诉事项*及投诉事项*没有依法进行质疑并缺乏事实依据,不予受理。投诉事项成立影响中标结果,责令采购人废标,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七、其他补充事宜
宾阳县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