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2026-09-22 00:00:00
宣州区洪林镇南湖村贡村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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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洪林镇南湖村贡村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宣州区洪林镇南湖村贡村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亘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琴溪镇新元村洗马桥安置房*号
成交金额:*******.**元
工程类 名称:宣州区洪林镇南湖村贡村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本项目为宣州区洪林镇南湖村贡村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项目工程,具体内容为道路白改黑、新建压花地坪及卵石游步道、原公共围墙维修、新建公共区域围墙、垃圾收集亭及垃圾桶采购、新建停车场、共享菜园围栏、路灯**盏、贡村入口绿化提升、村民活动室维修改造、青石板路及小广场(原宗祠位置)、氛围营造、流觞台节点改造、公厕改扩建、杆线整治及给水管网修复、篮球场改造、排水沟及管网改造、水塘清理及村组便桥提升、环境整治改造等。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陈桂萍 执业证书信息:皖****************/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代理费用。 *.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宣城市宣州区洪林镇人民政府、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洪林镇洪青路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市宣州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宣城市宣州区洪林镇人民政府 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洪林镇洪青路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敬亭路银城小区*幢*号 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信息 名称:宣城市宣州区财政局 地址:宣城市鳌峰东路***号 联系方式:************ 十、附件: *.采购文件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
采购文件.***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