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区财政局政府采购行政裁决信息公告
2026-09-22
浙江/杭州 招标采购
萧山区财政局政府采购行政裁决信息公告
浙江/杭州-2026-09-22 00:00:00

(****年第**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萧山区瓜沥镇长沙幼儿园弱电智能化设备采购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杭州学霆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笕桥街道大世界五金城*幢***

被投诉人*: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人民政府

地址: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建设四路*****号

被投诉人*: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馆驿后*号***室

相关供应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富春路***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杭州学霆科技有限公司对萧山区瓜沥镇长沙幼儿园弱电智能化设备采购(编号:*************************************,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文件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年*月**日受理。投诉事项 *:投诉人认为本项目评分办法主观分占比高达 **.*% 且全无量化指标,严重违反政府采购评审因素量化的强制性规定。投诉事项 *:投诉人主张安防监控设备及平台技术参数存在明确的品牌指向性,直接引用海康威视专有名词 “云眸”,并设置多项排他性指标。投诉事项 *:投诉人提出广播系统及音频设备技术参数大面积指向 *** 保伦电子,精确数值及功能组合高度吻合,构成整系统排他。投诉事项 *:投诉人提出网络及安全设备参数含厂商专属术语指向华为 / 新华三,写入专属术语排斥其他品牌。投诉事项 *:投诉人提出采购需求中存在固定尺寸、精确规格等排他性参数,限制竞争。投诉事项 *:投诉人提出 * 项■标检测报告要求违反 “一单一库” 管理制度,设置难以实现的举证门槛。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本机关决定: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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