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三亚-2026-09-22 00:00:00
三亚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年车辆系统
维修备件采购项目补遗公告(**号)
采购方案编号:*******************
各潜在供应商:
三亚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年车辆系统维修备件采购项目(采购方案编号:*******************)询比采购公告已于****年*月**日在“中交招采网”(网址:*****://*****.*****.**)发布。现对采购文件有关内容补遗如下:
一、补遗内容
*.删除采购文件中第一章采购清单中序号*“转向灯继电器”(规格型号:**********,单位:个,数量:*)。删除后,本项目采购清单共涉及*项备件,采购数量合计**台/块/个,原序号*~**的物资依次调整为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及其他要求均不变。
*.采购最高限价由**.**万元调整为**.**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调整后的最高限价。
*.供应商报名、递交响应文件(报价)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及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二、关于电子报价表的说明
因采购平台电子报价表格式无法同步调整,本次补遗后电子报价表不做改动,仍按原格式(单价×**=总价)填报。为避免歧义,现就报价事宜明确如下:
*.电子报价表中“单价×**=总价”仅为平台固化计算格式,其中数量"**"不作为本项目的实际采购数量,供应商据实填报即可,电子报价表总价与响应文件报价总价一致。
*.各潜在供应商的实际报价以响应文件中按补遗后采购清单(*项备件、合计**台/块/个)编制的报价明细表及报价总价为准,报价总价含物资、税费、运输,质保贰年。
*.电子报价表所载数量与补遗后采购清单及响应文件报价不一致的,均以补遗后采购清单和响应文件报价为准,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三、有关要求
*.本补遗公告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效力;采购文件与本补遗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公告为准。
*.请各潜在供应商按补遗后的采购清单编制并递交响应文件,报价含物资、税费、运输,质保贰年。
*.未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条款,仍按原采购文件执行。
四、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三亚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 址:三亚市天涯区育秀路*号
联 系 人:侯露露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特此公告。
采购人:三亚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年*月**日
序号 | 公告类型 | 公告名称 | 发布时间 |
|---|
* | 发布询价通知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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