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黄山-2026-09-22 00:00:00
黄山市交通运输局*台报废电梯残值交易公告
| 项目名称 | 黄山市交通运输局*台报废电梯残值转让 | 标的编号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年*月**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年*月**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自动终结。 | ||
| 标的 概况 |
存放地 | 存放于黄山市交通运输局。 | |
| 标的现状 | *、本次转让标的包含*台报废****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单台载重******,均已报废,且不可再使用。 *、本次转让标的具体资产情况以移交时的现场实物为准,如产生差异,不调整成交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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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底价(元) | 人民币*,***元 |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黄山市交通运输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黄山市屯溪区齐云大道**号 法定代表人:汪洪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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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次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本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竞买本次转让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权利人(如有),我方承诺已履行了通知及征询的义务,并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就信息公告内容、行权方式、程序等事项通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权利人,未尽通知义务而产生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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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 |
*、特别提示 (*)本项目对拆除单位的拆除资质要求: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必须包含“电梯”。 (*)如受让方具备相应资质的,由受让方自行拆除,并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提供其自身资质证明;如受让方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受让方必须聘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拆除,并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与具备相应资质单位签订的合同报转让方备案,同时向转让方提供拆除单位的相应资质证明,拆除单位不得再转让或分包拆除业务。如受让方不按照上述要求履约,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扣除受让方全部履约保证金,如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受让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台报废电梯,受让方应按照转让方的要求分次拆除(即拆除一台电梯,待新的电梯安装完成并投入使用后,再拆除另一台电梯),两台电梯的拆除间隔时间不超过*个月,具体时间以转让方实际通知为准。 (*)本次转让标的物为报废状态,标的图片仅供参考,标的质量、型号、性能等均以勘验时实际状况为准。请各意向受让方勘验现场时做好拍照、录像等相关记录。 (*)意向受让方如需查勘转让标的,须在报名时向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分中心提交现场查勘申请,由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分中心与转让方联系后,通知现场查勘时间。 *、交易方式: 网络动态报价。 *、交易签约: 受让方应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交易凭证出具条件: |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一次性付清标的全部转让价款。 *、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标的全部转让价款和履约保证金支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 标的交割 | 受让方在取得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凭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转让标的移交日现状与转让方办理转让标的移交,自转让方办理完毕标的移交之日起,转让标的的所有风险、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关。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承诺:已全面了解并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规定;已经适当的批准与授权参与本次标的受让;所提交的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 、意向受让方承诺: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已详细阅读本公告及作为公告附件的《产权交易合同》(样本),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本公告及《产权交易合同》(样本)的全部内容。 *、意向受让方承诺:已现场查勘转让标的,对转让标的的情况和现状进行了详细了解和调研,对其存在的投资风险已做了充分预判,均放弃对转让标的提出种类、数量、质量等方面的异议,如因此产生任何经济、法律风险,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关。 *、意向受让方承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组织拆除工作;拆除施工现场划定危险区域,设置警戒线和相关的安全警示标志,并由专人监护;拆除工程施工应按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受让方对拆除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意向受让方承诺:在办理完毕转让标的移交手续之日起,按照转让方的要求完成本次转让范围内全部标的拆卸、搬运、清理离场工作;在拆卸、搬运、清理离场等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所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和安全风险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与转让方无关。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 现场展示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工作日*:**至**:**,**:**至**:**。 | |||
| 报名手续 | *、本标的采取线上报名,按*交易系统提示要求自行办理(具体操作步骤详见《线上报名操作演示》(***.*****.***),如有疑问请致电(许经理 ************)咨询。 *、受让方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应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竞买申请书,须签字盖章 (*)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受让方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材料应加盖受让方公章。 ②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应由受让方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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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交易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元。 *、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 本标的的交易保证金通过钱包支付; 请意向受让方通过*交易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账号须为该名称对应账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应于报名截止日的**:**前,按系统提示完成保证金缴纳,且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 特别提醒: 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意向受让方账号的‘我的报名’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为确保保证金在缴纳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请至少提前两小时进行保证金支付,如支付半小时后缴纳状态未显示为“已缴纳”的,请致电(************)。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与竞买或网络竞价的一切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交易保证金处理: (*)如因意向受让方原因而非转让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规违约,将承担相关法律、经济责任;转让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作为支付给转让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违约金,同时有权取消该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 *.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意向受让方未按本公告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通知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骗取受让资格并成为标的受让方; *.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扰乱交易秩序。 (*)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成交双方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用,否则,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于出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的第*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成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 |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人民币***元 | |
| 自由竞价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秒 | ||
| 服务费 | |||||
| 附件下载 | ***授权委托书.*** ***产权交易合同(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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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许经理(************/***********)、洪经理(***********) |
| 技术支持 | 姚经理(************) | |
| 咨询时间 | 每工作日*:*****:**,**:*****:** | |
| 单位地址 |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分中心(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号昱东大厦三楼)。 |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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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 |
“黄山市交通运输局*台报废电梯残值”的相关公告信息以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黄山市交通运输局 ****年**月**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