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冀财采投〔2026〕97号)
2026-09-22
河北/石家庄 质疑投诉
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冀财采投〔2026〕97号)
河北/石家庄-2026-09-22 00:00:00
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冀财采投〔****〕**号)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河北省人民医院龙泉院区保安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北珈蓝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东风路**号华夏家园*区**号底商二楼*区***室
被投诉人:河北省人民医院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号
被投诉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号
四、基本情况
“河北省人民医院龙泉院区保安服务项目公开招标”于****年*月**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招标公告,*月*日发布中标公告。*月*日,河北珈蓝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向河北省人民医院提出质疑。*月**日,河北省人民医院作出质疑答复,对质疑事项不予支持。*月**日,河北珈蓝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本机关受理,并通知该项目暂停。
投诉事项:评标过程不公平、不公正,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进行评审,认定我单位为无效投标不合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处理文件编号
冀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执法机关名称: 河北省财政厅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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