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等县念向水库、那利水库25年取水权(2,245.00万立方米/年)转让项目
2026-09-22
广西/崇左 招标采购
天等县念向水库、那利水库25年取水权(2,245.00万立方米/年)转让项目
广西/崇左-2026-09-22 00:00:00
天等县念向水库、那利水库**年取水权(*,***.**万立方米/年)转让项目交易公告
广西/崇左-2026-09-22 00:00:00
天等县念向水库、那利水库**年取水权(*,***.**万立方米/年)转让项目
天等县念向水库、那利水库**年取水权(*,***.**万立方米/年)转让项目交易公告
交易机构: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
项目名称
天等县念向水库、那利水库**年取水权(*,***.**万立方米/年)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
**************
挂牌起始日期
**********
挂牌截止日期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终止挂牌。
标的概况
标的简介
本次转让标的:标的*:那利水库取水权;那利水库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顾防洪、发电、养殖等综合利用的水库,位于天等县宁干乡宁干村那利屯,在天等河上游,距县城约**公里;已办理取水许可证(编号*****************),权属人为天等县宁干乡那利水库(天等县那利水库管理所),水源类型为地表水,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年取水量为****万立方米。标的*:念向水库取水权;念向水库是一座以供水、灌溉为主,兼顾防洪等综合利用的水利工程,位于天等县都康乡显鲁村,距县城约*公里。已办理取水许可证(编号*****************),权属人为天等县都康乡念向水库(都康乡人民政府),水源类型为地表水,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年取水量为***万立方米。本次仅转让符合取水许可条件范围内经营性取水的权利,不包含水库工程管护权。
标的名称
转让底价
交易保证金
竞价阶梯(元/次)
自由竞价时间
天等县念向水库、那利水库**年取水权(*,***.**万立方米/年)转让项目
*********元
*******元
******
备注
/
标的详情见公告附件列表
评估情况
评估价
*****.**万元
评估基准日
**********
评估机构
北京建亚恒泰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天等县水利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注册地
天等县天等镇天宝北路***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隆淑瑛
经济类型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委托方决策文件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转让方承诺
我方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特别告知
*.风险提示。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告披露的信息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通过实地踏勘、向相关部门及转让方咨询、到交易所查阅项目资料等方式对标的进行全面尽调,详细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市场等各项因素,以充分了解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完全知悉本公告及相关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接受约束,愿意承担一切交易风险。参与交易报名或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不了解交易规则或法律法规等为由拒绝履行应价、签约、交割、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等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或恶意磋商,交易所、转让方有权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经过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追究缔约过失或违约责任,并另行处置标的。
*.标的需要说明的特殊事项
(*)本次转让标的为天等县辖区内念向水库、那利水库为期**年的取水权(*,***.**万立方米/年),仅转让符合取水许可条件范围内的经营性取水权利;明确排除以下权利:水库大坝、溢洪道、输水建筑物、启闭设备、管护用房等水利工程资产所有权、工程运营管护权、防汛调度管理权均不纳入本次转让,仍归政府及水利主管部门行使。
(*)本项目取水权不得用于高耗水、高污染、高耗能产业取水;不得挤占生活、农业、生态用水;不得无证取水、超量取水、跨范围取水。
(*)经营期内受让方不得擅自退出、转包、分包、拆分经营权;确因重大经营困难无法继续运营的,需经书面同意,并承担违约责任。
(*)本项目核定*,***.**万立方米/年为多年平均经营性可取水量,枯水年份水库来水不足时,转让方有权调减当年经营性取水额度,调减部分不构成政府违约,不给予受让方价款补偿。
(*)那利、念向两座水库的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至****年**月**日止;有效期限届满后,转让方承诺可予以续办,如需续期,由受让方负责办理,续期费用由受让方缴纳。
(*)受让方需承诺严格服从水资源统一调度,优先保障防汛、农业灌溉、生态补水等公益性用水;严格按照取水许可核定的规模、用途取水以及按国家及自治区规定及时足额缴纳水资源费及法定相关规费。
(*)知晓并认可:本项目仅转让取水权,水库工程、大坝安全、防汛值守、库区管护不属于受让方责任,不向政府转嫁工程管护义务。
(*)取水活动不得造成水体污染,不得破坏取水口周边生态环境;不得利用本项目取水经营权变相开展水库库区养殖、旅游等其他经营活动,确需开展其他经营须另行依法报批。
(*)受让方负责取水计量设备的安装、定期校验与维护,确保计量真实准确,相关数据接入县级水资源在线监控平台;保障取水配套管线设施完好,防止跑冒滴漏,按时报送取水台账、用水量数据;发生取水设施故障、水质异常等情况时,须第一时间处置并向县水利局报告;建立完整的取水、用水台账,主动配合水利、生态环境、财政等部门监督检查。
(**)使用权到期,受让方将本项目涉及的设施设备无偿、不带任何担保权益的移交县政府指定机构
(**)未尽事宜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本公告关于标的的描述、照片及资产清单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勘验时实际情况为准。
*.标的相关资料可在转让方和交易所查阅。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且经营范围含水资源管理,水收集与分配等。
*.近三年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等,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载的信息为准。
*.不接受联合体。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勘验时需携带《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意向受让方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应当与转让方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勘验人须与受让登记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意向受让方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交易所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进行报名。 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报名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清运条件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交易所、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成交签约。
成交的意向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持报名时上传材料的纸质文件(详见本公告“报名手续的会员注册、报名”)前往签约地点办理成交签约手续: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签约地点:天等县
受让方办理成交签约手续时需向交易所递交以下纸质材料(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主体资格证明材料。①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法人、非法人组织提供)。
(*)《踏勘确认书》(附件);
(*)信用证明材料,受让标的决策文件。
*.交易价款支付及结转。
选择一次性支付的,受让方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货币方式足额支付以成交价核算的交易价款(以下统称“成交价款”)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交易所在收到双方签署的书面证明文件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转付成交价款。
选择分期付款的,受让方在《交易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货币方式将首付款支付至交易合同指定银行账户。余款应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付款期限不得超过*年,具体以交易合同约定为准。交易所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收到双方签署的书面证明文件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转付交易保证金剩余款。(备注: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成交价款缴入成交价款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交易税、费承担。(*)本次转让成交价为不含税价格,交易过程中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纳税义务人承担,具体税费金额以税务部门规定为准。(*)因办理转让产生的其他成本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标的交割
*.标的按现状进行交割和交付,不因实际交割数量差异而调整成交价格。
*.选择一次性支付的,受让方在成交价款足额交纳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办理资产交割并签署交割单。选择分期付款的,受让方足额缴纳首付款并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办理资产交割并签署交割单。
*.具体以交易合同约定为准。
交易指南
竞价须知
竞买人请务必遵照交易所《北部湾产权交易所资产转让交易规则》《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客户交易保证金管理办法》等交易规则要求(交易规则查询方式:*****://***.*****.***/*******/****),充分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竞价须知内容,违反平台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竞买人审慎阅读,确保有效参与竞买活动。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竞买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现场展示
*.预约时间:挂牌公告期间的**:*****:**
*.预约地点:天等县天等镇天宝北路***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需提前预约):杨先生 ************
(注意事项:意向受让方勘验现场时应严格遵守转让方的管理规定,听从转让方的安排,否则将不允许参与报名。若本项目挂牌延期,需意向受让方自行与踏勘联系人沟通后另行约定具体踏勘时间。)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
至
********** **:**
报名手续
*.报名手续
报名流程:会员注册、报名——交纳保证金——参与报价
(*)会员注册、报名
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截止日**:**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报名材料。报名前应仔细阅读《网络竞价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
需上传的报名材料包括:
①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③《踏勘确认书》(附件);
④信用证明材料,受让标的决策文件。
(备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报名资格审核。交易所对意向受让方上传的报名材料予以审核并经转让方确认后,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短信等方式反馈。报名材料需要更正的,意向受让方应于收到交易所通知(通过交易系统、短信等方式)之日起**小时【提示:可根据竞价时间及项目报名材料情况调整,至少**分钟】内完成报名材料的补充、修正手续,报名时间截止后仅给予*次补正机会,逾期未完成补充修正手续或补充修正后仍不符合受让资格条件的,均按资格审核不通过处理,不再接收补正申请。
(*)交纳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后即可交纳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日**:**前按照系统发送的短信提示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意向受让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注意事项: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本公司/本单位/本人的银行账户交纳,如未按上述要求转款造成保证金交纳不成功、丧失报名资格的,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②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自行承担因此造成款项交纳不成功的后果。)
(*)参与报价。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且交易保证金足额到账后,意向受让方成为合格意向受让方。交易系统以短信形式通知,合格意向受让方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登录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高有效报价者为受让方。
*.注意事项
(*)竞买人须妥善保管本人的账户及密码,任何以注册账户登录和参与竞买的操作,均视为本人的行为,因竞买人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负责,交易所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办理转让相关的各项手续的主体应当与竞买人在交易系统注册、报名的竞买主体为同一人。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金额详见标的清单),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重要提示:基于交易所披露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原则,请意向受让方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提前对交易标的进行现场踏勘、尽调,充分了解标的状况,避免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发现标的不符合预期存在被扣除交易保证金的风险。)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约或恶意磋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让方应交纳的竞价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交易所扣除转受让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报名受让同一标的的所有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
(*)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竞价成交后被发现不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
(*)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未按时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本款“未按时”均指超过约定时间*天);
(*)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竞价成交,竞买人的交易保证金优先扣除应付给交易所的竞价服务费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项目的成交价款,金额不足的,竞买人应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补足。
*.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多次报价(加价)
竞价阶梯(元/次)
******
自由竞价时间
具体时间以交易所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系统注册报名的手机信号畅通,以免因手机短信拦截无法收到信息而错过交易时间。
延时竞价周期(秒)
***
服务费
本项目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报名时须阅读并同意的受让申请与承诺,竞价服务费由交易所于竞价成交后从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的信息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竞价服务费交纳不成功的后果。)
联系方式
标的咨询
转让方:
杨先生 ************ ***********
交易所:
万经理 ***********
刘经理 ***********
报名咨询
罗经理 ************ /覃经理 ************
咨询时间
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下午:**:*****:**
联系地址
交易所: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号(广西国资交易中心)
其他
监督电话:************ (交易所) ************(自治区国资委)
特别声明
对于与(意向)竞买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事项(如违约情形、违约责任等),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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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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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合同(模版)
意向方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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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查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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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踏勘确认书
授权委托书
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股东会决议
/
| 项目名称 | 天等县念向水库、那利水库**年取水权(*,***.**万立方米/年)转让项目 | 项目编号 |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 标的概况 | |||||||||||||||||||||
|---|---|---|---|---|---|---|---|---|---|---|---|---|---|---|---|---|---|---|---|---|---|
| 标的简介 | 本次转让标的:标的*:那利水库取水权;那利水库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顾防洪、发电、养殖等综合利用的水库,位于天等县宁干乡宁干村那利屯,在天等河上游,距县城约**公里;已办理取水许可证(编号*****************),权属人为天等县宁干乡那利水库(天等县那利水库管理所),水源类型为地表水,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年取水量为****万立方米。标的*:念向水库取水权;念向水库是一座以供水、灌溉为主,兼顾防洪等综合利用的水利工程,位于天等县都康乡显鲁村,距县城约*公里。已办理取水许可证(编号*****************),权属人为天等县都康乡念向水库(都康乡人民政府),水源类型为地表水,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年取水量为***万立方米。本次仅转让符合取水许可条件范围内经营性取水的权利,不包含水库工程管护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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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详情见公告附件列表 |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万元 | |||||||||||||||||||
| 评估基准日 | ********** | ||||||||||||||||||||
| 评估机构 | 北京建亚恒泰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 转让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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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承诺 | 我方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 特别告知 |
*.风险提示。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告披露的信息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通过实地踏勘、向相关部门及转让方咨询、到交易所查阅项目资料等方式对标的进行全面尽调,详细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市场等各项因素,以充分了解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完全知悉本公告及相关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接受约束,愿意承担一切交易风险。参与交易报名或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不了解交易规则或法律法规等为由拒绝履行应价、签约、交割、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等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或恶意磋商,交易所、转让方有权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经过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追究缔约过失或违约责任,并另行处置标的。
*.标的需要说明的特殊事项
(*)本次转让标的为天等县辖区内念向水库、那利水库为期**年的取水权(*,***.**万立方米/年),仅转让符合取水许可条件范围内的经营性取水权利;明确排除以下权利:水库大坝、溢洪道、输水建筑物、启闭设备、管护用房等水利工程资产所有权、工程运营管护权、防汛调度管理权均不纳入本次转让,仍归政府及水利主管部门行使。
(*)本项目取水权不得用于高耗水、高污染、高耗能产业取水;不得挤占生活、农业、生态用水;不得无证取水、超量取水、跨范围取水。
(*)经营期内受让方不得擅自退出、转包、分包、拆分经营权;确因重大经营困难无法继续运营的,需经书面同意,并承担违约责任。
(*)本项目核定*,***.**万立方米/年为多年平均经营性可取水量,枯水年份水库来水不足时,转让方有权调减当年经营性取水额度,调减部分不构成政府违约,不给予受让方价款补偿。
(*)那利、念向两座水库的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至****年**月**日止;有效期限届满后,转让方承诺可予以续办,如需续期,由受让方负责办理,续期费用由受让方缴纳。
(*)受让方需承诺严格服从水资源统一调度,优先保障防汛、农业灌溉、生态补水等公益性用水;严格按照取水许可核定的规模、用途取水以及按国家及自治区规定及时足额缴纳水资源费及法定相关规费。
(*)知晓并认可:本项目仅转让取水权,水库工程、大坝安全、防汛值守、库区管护不属于受让方责任,不向政府转嫁工程管护义务。
(*)取水活动不得造成水体污染,不得破坏取水口周边生态环境;不得利用本项目取水经营权变相开展水库库区养殖、旅游等其他经营活动,确需开展其他经营须另行依法报批。
(*)受让方负责取水计量设备的安装、定期校验与维护,确保计量真实准确,相关数据接入县级水资源在线监控平台;保障取水配套管线设施完好,防止跑冒滴漏,按时报送取水台账、用水量数据;发生取水设施故障、水质异常等情况时,须第一时间处置并向县水利局报告;建立完整的取水、用水台账,主动配合水利、生态环境、财政等部门监督检查。
(**)使用权到期,受让方将本项目涉及的设施设备无偿、不带任何担保权益的移交县政府指定机构
(**)未尽事宜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本公告关于标的的描述、照片及资产清单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勘验时实际情况为准。
*.标的相关资料可在转让方和交易所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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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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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
*.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且经营范围含水资源管理,水收集与分配等。 *.近三年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等,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载的信息为准。 *.不接受联合体。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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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勘验时需携带《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意向受让方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应当与转让方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勘验人须与受让登记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意向受让方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交易所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进行报名。 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报名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清运条件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交易所、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成交签约。 成交的意向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持报名时上传材料的纸质文件(详见本公告“报名手续的会员注册、报名”)前往签约地点办理成交签约手续: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签约地点:天等县 受让方办理成交签约手续时需向交易所递交以下纸质材料(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主体资格证明材料。①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法人、非法人组织提供)。 (*)《踏勘确认书》(附件); (*)信用证明材料,受让标的决策文件。 *.交易价款支付及结转。 选择一次性支付的,受让方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货币方式足额支付以成交价核算的交易价款(以下统称“成交价款”)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交易所在收到双方签署的书面证明文件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转付成交价款。 选择分期付款的,受让方在《交易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货币方式将首付款支付至交易合同指定银行账户。余款应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付款期限不得超过*年,具体以交易合同约定为准。交易所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收到双方签署的书面证明文件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转付交易保证金剩余款。(备注: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成交价款缴入成交价款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交易税、费承担。(*)本次转让成交价为不含税价格,交易过程中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纳税义务人承担,具体税费金额以税务部门规定为准。(*)因办理转让产生的其他成本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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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交割 |
*.标的按现状进行交割和交付,不因实际交割数量差异而调整成交价格。 *.选择一次性支付的,受让方在成交价款足额交纳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办理资产交割并签署交割单。选择分期付款的,受让方足额缴纳首付款并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办理资产交割并签署交割单。 *.具体以交易合同约定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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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指南 | 竞价须知 |
竞买人请务必遵照交易所《北部湾产权交易所资产转让交易规则》《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客户交易保证金管理办法》等交易规则要求(交易规则查询方式:*****://***.*****.***/*******/****),充分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竞价须知内容,违反平台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竞买人审慎阅读,确保有效参与竞买活动。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竞买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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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展示 |
*.预约时间:挂牌公告期间的**:*****:** *.预约地点:天等县天等镇天宝北路***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需提前预约):杨先生 ************ (注意事项:意向受让方勘验现场时应严格遵守转让方的管理规定,听从转让方的安排,否则将不允许参与报名。若本项目挂牌延期,需意向受让方自行与踏勘联系人沟通后另行约定具体踏勘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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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 至 ********** **:** | |||||||||||||||||||
| 报名手续 |
*.报名手续 报名流程:会员注册、报名——交纳保证金——参与报价 (*)会员注册、报名 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截止日**:**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报名材料。报名前应仔细阅读《网络竞价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 需上传的报名材料包括: ①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③《踏勘确认书》(附件); ④信用证明材料,受让标的决策文件。 (备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报名资格审核。交易所对意向受让方上传的报名材料予以审核并经转让方确认后,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短信等方式反馈。报名材料需要更正的,意向受让方应于收到交易所通知(通过交易系统、短信等方式)之日起**小时【提示:可根据竞价时间及项目报名材料情况调整,至少**分钟】内完成报名材料的补充、修正手续,报名时间截止后仅给予*次补正机会,逾期未完成补充修正手续或补充修正后仍不符合受让资格条件的,均按资格审核不通过处理,不再接收补正申请。 (*)交纳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后即可交纳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日**:**前按照系统发送的短信提示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意向受让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注意事项: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本公司/本单位/本人的银行账户交纳,如未按上述要求转款造成保证金交纳不成功、丧失报名资格的,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②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自行承担因此造成款项交纳不成功的后果。) (*)参与报价。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且交易保证金足额到账后,意向受让方成为合格意向受让方。交易系统以短信形式通知,合格意向受让方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登录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高有效报价者为受让方。 *.注意事项 (*)竞买人须妥善保管本人的账户及密码,任何以注册账户登录和参与竞买的操作,均视为本人的行为,因竞买人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负责,交易所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办理转让相关的各项手续的主体应当与竞买人在交易系统注册、报名的竞买主体为同一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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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金额详见标的清单),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重要提示:基于交易所披露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原则,请意向受让方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提前对交易标的进行现场踏勘、尽调,充分了解标的状况,避免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发现标的不符合预期存在被扣除交易保证金的风险。)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约或恶意磋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让方应交纳的竞价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交易所扣除转受让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报名受让同一标的的所有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 (*)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竞价成交后被发现不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 (*)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未按时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本款“未按时”均指超过约定时间*天); (*)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竞价成交,竞买人的交易保证金优先扣除应付给交易所的竞价服务费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项目的成交价款,金额不足的,竞买人应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补足。 *.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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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多次报价(加价) | 竞价阶梯(元/次) |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具体时间以交易所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系统注册报名的手机信号畅通,以免因手机短信拦截无法收到信息而错过交易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 服务费 |
本项目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报名时须阅读并同意的受让申请与承诺,竞价服务费由交易所于竞价成交后从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的信息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竞价服务费交纳不成功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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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标的咨询 |
转让方:
杨先生 ************ ***********
交易所:
万经理 ***********
刘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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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咨询 |
罗经理 ************ /覃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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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时间 |
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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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地址 |
交易所: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号(广西国资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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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监督电话:************ (交易所) ************(自治区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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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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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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