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州-2026-09-21 00:00:00
位于荆州市荆州区荆北路**号的房地产公开转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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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荆州市荆州区荆北路**号的房地产公开转让项目
正式披露项目编号:*****************(******)
转让底价***.****万元
交易品类资产转让
资产类别
所在地区湖北省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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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日期 |
********** |
挂牌结束日期 |
********** |
保证金(万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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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 |
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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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人 |
佘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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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
荆州市学校后勤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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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位于荆州市荆州区荆北路**号的房地产公开转让项目 |
转让底价 |
***.****万元 |
挂牌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资产概述 |
转让资产为荆州市荆州区荆北路** 号的房地产,土地使用权面积***㎡,房屋总面积***.**㎡。*楼建筑面积***.***, 出租为超市;*,*, *楼出租为办公场所,*楼为闲置状态,合计面积为***.** **,转让标的不存在查封、抵押等债权债务关系,转让方拥有完全产权。该标的资产存在资产出租情况,有*个承租方,租赁合同期限最迟到****年*月**日。 |
标的所在地 |
湖北省 * 荆州市 |
重大事项披露 |
*.根据本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报告文号:鄂永德源评字(****)第***号)显示:(*)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法;(*)转让资产为荆州市荆州区荆北路**号的房地产,土地使用权面积***㎡,房屋总面积***.**㎡。*楼建筑面积***.*㎡,出租为超市;*,*,*楼出租为办公场所,*楼为闲置状态,合计面积为***.**㎡。 *.转让标的不存在查封、抵押等债权债务关系,转让方拥有完全产权。该标的资产已出租,有*个承租方,租赁合同期限最迟到****年*月**日;受让方需保证租户在合同期内正常经营,且标的资产过户次月起的租赁合同剩余租金由转让方一次性转入受让方指定账户。 *.本次转让标的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用地,竞得成交方非能使用划拨用地主体,需补缴出让金变更为国有出让用地后方能完成产权过户手续,成交后标的在办理权证变更过户过程中须缴纳的土地出让金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本次标的挂牌价格为含税价,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成交款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标的在办理过户过程中所需要缴纳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现行税法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意向受让方应对照国家和地方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自行审查其受让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政策,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确认其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能办理相关资产过户手续,并愿意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转让方在办理标的交接手续时,以资产现状为准交付,如转让标的涉及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载明的信息与现状有差异,则以房产、土地等相关管理部门实测核定为准,面积差额及用途性质变化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标的资产现状和本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样本)》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意向受让方在提出受让申请前可前往标的现场勘察,现场踏勘联系人: 周祖国;联系电话:***********。 *.其他未约定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鄂永德源评字(****)第***号)及《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样本)》等交易所备查文件,仅供于在公开挂牌期间,请意向受让方至光谷联交所荆州公司现场进行查阅。 |
标的资产信息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挂牌起始日期 |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价款交纳说明 |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及受让方应支付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支付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
优先权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产权”——【个人中心】,在【我的订单】界面中完成报名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操作(以挂牌截止日**:**前在“*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中确定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报名登记的意向受让方名称即为交纳保证金的主体)。 *.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和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并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 *.受让方须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账户,并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转让方承诺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日内,配合受让方办理标的的过户手续,标的的交付日期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协商确定。自交付之日起所发生的水、电、气及其他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及自行负责处理,交付日期之前(含)则均由转让方承担;若涉及水、电、气过户手续的,由受让方自行办理及承担费用。 *.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由湖北永德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鄂永德源评字(****)第***号〕中的全部内容,对本次转让资产的现状、性质、用途不持任何异议。 *.本次项目转让所产生的产权交易服务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前 |
保证金交纳说明 |
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万元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产权”——【个人中心】,在【我的订单】界面中完成报名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操作(以挂牌截止日**:**前在“*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中确定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报名登记的意向受让方名称即为交纳保证金的主体)。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要求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放弃受让的; ④未在规定期限内交清成交款及产权交易费用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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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荆州市学校后勤服务中心 |
资产评估情况
估值机构 |
湖北永德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 |
评估值(万元) |
***.** |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