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邢台-2026-09-22 00:00:00
城区交通秩序优化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城区交通秩序优化工程已由清河县行政审批局以清河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城区交通秩序优化工程投资概算的批复(清批审(****)**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预算资金,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清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 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包括违停设备及配套建设:新建 ** 台违停抓拍球机、** 根监控杆、** 块违停抓拍提示牌、** 套违停宣传标牌,敷设配套线缆和相关辅材。新增 * 个路口信号灯设备及配套杆件。新增 ** 套信号灯和 ** 套倒计时器。新增 ** 套执法取证点位违法抓拍标志、** 套终端服务器和补缺路口磨损标线。租赁运营商 **条 *** 通信链路,租赁周期为 * 年,保障数据稳定传输与长效运行,建设地点: 清河县 。
*.*招标范围:本项目包含违停抓拍球机、监控杆、提示标牌、信号灯、倒计时器、终端服务器等设备安装,线缆敷设、标线补缺及系统调试;租赁 ** 条 *** 通信链路(租期* 年),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 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 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或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及以上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无在建。 *.*.*信誉要求: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其他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元,售后不退。 *.*其他说明: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 *.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地点为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其他公示内容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向河北中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 杜胜利 ,联系电话: ************* 。 *.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名称:清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 电子邮箱:*****@***.*** **.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是 **.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是 **.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无 **. 联系方式
|
|||||||||||||||||||||||||||||||||||||||||
|
【关闭窗口】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