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2026-09-22 00:00:00
宁德市福鼎市****年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项目(环沙埕湾陆域)补充通知(一)
项目名称:宁德市福鼎市****年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项目(环沙埕湾陆域)
招标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本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和补充,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本补充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一、关于专用合同条款的替换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节“专用合同条款”全部内容,替换为本补充通知附件*《专用合同条款》。
投标人中标后,须严格按照本补充通知所附《专用合同条款》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
二、关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的相应修改
因专用合同条款替换,招标文件其他章节中涉及下列内容的条款同步修改如下:
*.招标文件第*章第*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项
原文:
“*、除不可抗力外,投标人变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万元违约金;其他管理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万元违约金。”
修改为:
“*、除不可抗力外,投标人变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万元违约金;其他管理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万元违约金。”
注:上述违约金标准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活动中拟派出的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号)的相关规定。
*.招标文件第*章《投标函附录》
根据替换后的专用合同条款做相应修改,详见本补充通知附件*《投标函附录》。
*.招标文件第*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说明文字
原文:
“本章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基础上,结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我省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使用前,应仔细阅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说明。”
修改为:
“本章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基础上,结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和我省现行有关规定进行调整。使用前,应仔细阅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说明。”
注: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年第***号)
附件:
*.《专用合同条款》
*.《投标函附录》
招标人:福鼎市市政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晋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