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6年第08号)
2026-09-22
河南/许昌 质疑投诉
许昌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6年第08号)
河南/许昌-2026-09-22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河南/许昌-2026-09-22 00:00:00
许昌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年第**号)
发布机构:许昌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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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编号:许财招标采购******** | ||||
| 二、项目名称:许昌市体育局****年全市全民健身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 ||||
| 三、采购日期:****年*月**日 | ||||
| 四、相关当事人 | ||||
| 投诉人:陕西利康智健体育有限公司 | ||||
|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西咸路***号*幢*****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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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基本情况 | ||||
| 投诉人投诉事项: *.被投诉人针对质疑事项*的答复存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招标文件*包将明确约定“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技术参数同时设置为评分项,违反政府采购法规规定; *.*包将“国认监委认可机构检测报告”作为加“▲”项加分必要条件,未给予供应商必要准备时间、未明确报告标准、将强制标准履约验证义务前置投标阶段,对未提前准备存量报告的中小企业构成《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情形; *.在招标文件编制和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 ||||
| 六、处理结果及依据 | ||||
|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依法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成立,责令采购单位修改招标文件;投诉事项*、*均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予以驳回。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无 | ||||
| 许昌市财政局 | ||||
| ****年*月**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