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2026-09-22 00:00:00
华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对云南金兔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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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华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对云南金兔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的债权 | |
| 项目编号 | ********** | |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于****年*月**日批准 | |
|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 | 挂牌终止日期:********** |
| 转让方名称 | 华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标的物概况 | 本次转让标的债权情况如下: 华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对云南金兔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的债权截止****年*月**日的本金余额为***.******万元,应计利息为****.******万元。标的债权所含利息、加倍迟延履行利息、罚息、复利及相关费用等一并转让,具体金额以贷款合同、生效法律文书按实计算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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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 |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 | |
| 评估基准日 | ||
| 转让标的评估值(万元) | * | |
| 特别事项说明 | *、标的债权存在着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风险特性以及清收的困难性。 *、本公告关于标的债权的描述是基于债权现状确定的,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任何媒体对标的债权所作的说明、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作为意向受让方竞价的依据。 *、 转让方在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期间提供的债务人房产清单, 不构成对 房产可评估拍卖或以物抵债 的任何 承诺,也不承担对任何瑕疵修缮和完备的义务 。 对于房屋数量、建筑面积、产权登记现状以及 是否存在瑕疵 等各类情况, 需要意向 受让方 自行向 受理执行案件的人民法院、当地 房管、国土等相关部门了解 ,并现场踏勘 。 如 未 了解情况和现场踏勘,受让方一旦举牌参与受让, 即 视为 已完全了解并接受 人民法院查封财产 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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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底价 | *****.******万元 | |
| 受让方应具备的 具体条件 |
*、产权转让总价款在债权交易协议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受让方需付清全部款项后,方可办理债权交割手续。 *、转让中涉及的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内按要求递交举牌资料,并于公告期满日**时前向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递交意向受让保证金****万元(以到账时间为准),若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则该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且无违规、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确定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并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备交易风险承担能力、交易资金支付能力且交易资金来源合法等条件;资产转让的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参与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的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先用于支付无锡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划付至转让方。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或支付相关费用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①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能在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债权交易协议》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④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⑤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规则规定的其他违规违约情形。 *、受让方对转让标的所有瑕疵及瑕疵可能引发的全部后果均已知晓,转让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损失赔偿责任等在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转让方行使追索权。且受让方不得以转让标的存在瑕疵为由要求解除债权交易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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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查文件 | *、债权形成的合同、凭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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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说明 | *、如在挂牌期间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变更挂牌条件,待重新办理挂牌手续后再次挂牌。 *、挂牌期满,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采取电子竞价方式决定最终受让方,详见附件*:《报价须知》。 *、本公告仅为本次资产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本资产的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在提供身份证明的前提下,可以在公告期间内查询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 *、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要求,在挂牌期间内通过点击“正在报名”按钮进行线上报名,交纳足额保证金后取得竞买资格。意向受让方需提交以下材料:自然人: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签字) (*)《报价须知》(见附件*,签字) (*)《债权资产意向受让登记表》(自然人)(见附件*,签字并填写) 企业: (*)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复印件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章) (*)《报价须知》(见附件*,盖章) (*)《债权资产意向受让登记表》(法人)(见附件*,盖章并填写) (*)授权委托书以及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的,此项材料无须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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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孙经理 |
| 联系电话 | ************* |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 | 电子竞价 |
| 增价幅度(万元) |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至 ********** **:**:**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附件*:《债权资产意向受让登记表》(自然人).****附件*:《报价须知》.***附件*:《债权资产意向受让登记表》(法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