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2026-09-21 00:00:00
宜宾市****年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翠屏区岷江新区**********地块
发布时间:********** **:**:**来源: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项目编号 | 宜市拍﹝****﹞**号 | 项目名称 | 宜宾市****年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 | |||||||||||||||||||||||||
| 公告开始时间 | ********** **:** | 公告结束时间 | ********** **:** | |||||||||||||||||||||||||
宜宾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序号 | 宗地 位置 | 面积 | 用 地 性 质 | 建筑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出让 期限 | 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 | 翠屏区旧城组团*****(*)地块 | ****.**平方米(约*.**亩) | 商业用地 | 不大于*.* | 不大于**% | **年 | *****元/㎡ | ***万元 |
* | 翠屏区岷江新区**********地块 | *****.**平方米(约**.**亩) | 商业用地 | 不大于*.* | 不大于**% | **年 | ****元/㎡ | ***万元 |
备注: *、上述宗地为已完成征地补偿的现状出让,宗地内如涉及其他附着物的搬迁,其工作及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 *、翠屏区旧城组团*****(*)地块带建构筑物出让,地上建构筑物****.**平方米,资产评估价值为***.**万元。该宗地只竞地价,地上建构筑物以***.**万元的价格随同拍卖(不参与竞价)。竞买人竞得土地后,于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日内一次性缴清地上建构筑物***.**万元购置款。 *、翠屏区旧城组团*****(*)地块范围内存在地下历史文化遗存—复兴东街遗址,竞得人应当及时报告地方文物行政部门,在项目建设时予以避开。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应实施原址保护。如无法实施原址保护,应依法履行报批程序后开展考古发掘工作,并根据考古发掘情况科学确定后续保护措施。其他相关要求按照《四川省文物局关于〈宜宾市五粮液***古窖池中国白酒文化圣地项目一东鑫和及周边配套工程文物考古调查勘探报告〉的批复》(川文物考〔****〕***号)落实。 *、上述宗地其他规划建设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
二、竞买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竞买。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但法律法规或出让文件有特殊规定的以及至今在宜宾市中心城区范围内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包括违约金)的不得参与竞买。
三、本次拍卖宗地不设置拍卖底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参加竞买以上宗地的申请人,请于****年**月**日**:**以前,按拍卖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在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办理报名手续。
五、本次拍卖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请在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及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
联系电话:****—*******申先生(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咨询电话:****—*******王女士(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赵先生(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翠屏区分局)
网址: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中国土地市场网(****://***.*********.***)
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