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6-09-21 00:00:00
重庆市八中科学城中学校功能室建设投诉处理决定书
渝高新财投处〔****〕*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重庆市八中科学城中学校功能室建设”(项目号:***********)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采购时间:****年**月**日
二、项目名称:重庆市八中科学城中学校功能室建设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乐平市佩全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大黄路***号喜业花园
被投诉人*:重庆市八中科学城中学校
通讯地址:重庆市高新区含谷镇天赐路**号
被投诉人*:重庆爱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李渡路**号(李家沱大融城**栋)***、***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称:
*.心理辅助放松设备参数具有排他性与不合理性。①采购文件要求设备通过震动“促使大脑分泌内啡肽”、“改善异常的脑电波”,这种过度技术要求构成了对产品功能的实质性错位。②采购文件将**个训练模块及其下属数百项资源,按照“萌宠小芽”、“空灵梵音”、“思绪场景”等无任何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个性化命名,并精确到“*部”、“**余部”的数量罗列。这是某特定供应商出厂产品说明书的翻版。③要求提供特定软件功能截图,构成变相授权门槛。
*.七项检测标准与采购标的物“实验工具箱”无直接适用关系,并设置为“※”实质性要求,构成“检测报告壁垒”。①** **********《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检测标准适用范围存疑。②**/* **********《绿色产品评价家具》检测标准适用范围存疑。③**/* *****.******《塑料 实验室光源暴露试验方法 第*部分:荧光紫外灯》进行老化实验。该标准适用于“评价塑料在室外暴露条件下的耐候性能”,实验工具箱终身放置在室内,不存在被太阳光直射导致紫外老化的使用场景。故属于标准的错误套用。④**/* *********《塑料和硬橡胶 使用硬度计测定压痕硬度》标准本身可行,但在于数值要求“≥**”属于中等偏硬的范围,对于一个仅用于存放器材的箱体而言,为何必须达到该硬度?⑤**/* ****.******《塑料 简支梁冲击性能的测定 第一部分:非仪器化冲击实验》,标准本身可行,但在于数值要求“≥****/㎡”属于工程级抗冲击标准,对于一个仅用于存放器材的箱体而言,为何必须达到该强度?⑥**/* **********《塑料和其他无孔材料表面抗菌活动的测定》检测抗菌率并非项目真实需要。⑦**/* **********《塑料和其他无孔材料表面抗菌活动的测定》检测抗菌率并非项目真实需要。
诉求:
*. 责令采购人修改招标文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 在投诉处理期间暂停采购活动。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针对投诉事项*:
案涉心理辅助放松设备定位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辅助教具,不具备临床诊断治疗功能,招标文件相关生理机理描述为工作原理表述,采购人提供行业同类招标文件作为佐证。“萌宠小芽”“空灵梵音”等模块命名,采购人提供市场调研材料证明市场不少于 * 家供应商可以实现同类训练功能。投诉人未提交证据证明该组名称为特定厂商专有,也未举证市场仅有唯一供应商可以响应全部功能。投诉人主张心理辅助放松设备整套参数排他、指向特定供应商、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投诉事项,缺乏必要事实证据予以佐证。
因此,投诉事项*不成立。
针对投诉事项*:
《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九条“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采购人有权依据项目目标采用推荐性更高标准。实验工具箱属于收纳类柜类产品,学生高频接触,引用家具环保标准是保障学生健康;紫外老化考虑窗户边、临时室外摆放偶发场景;硬度、冲击强度用于保障搬运耐用;抗菌性能用于多人共用卫生防护。投诉人关于七项检测标准与采购标的物“实验工具箱”无直接适用关系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标阶段以书面承诺响应,不强制检测报告,投诉人无相应证据支撑其主张。
因此,投诉事项*不成立。
上述事实,有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相关单位提供的资料等相关证明材料在案佐证。
我局认为投诉事项一、二均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年*月**日
重庆市八中科学城中学校功能室建设投诉处理决定书
渝高新财投处〔****〕*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重庆市八中科学城中学校功能室建设”(项目号:***********)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采购时间:****年**月**日
二、项目名称:重庆市八中科学城中学校功能室建设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乐平市佩全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大黄路***号喜业花园
被投诉人*:重庆市八中科学城中学校
通讯地址:重庆市高新区含谷镇天赐路**号
被投诉人*:重庆爱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李渡路**号(李家沱大融城**栋)***、***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称:
*.心理辅助放松设备参数具有排他性与不合理性。①采购文件要求设备通过震动“促使大脑分泌内啡肽”、“改善异常的脑电波”,这种过度技术要求构成了对产品功能的实质性错位。②采购文件将**个训练模块及其下属数百项资源,按照“萌宠小芽”、“空灵梵音”、“思绪场景”等无任何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个性化命名,并精确到“*部”、“**余部”的数量罗列。这是某特定供应商出厂产品说明书的翻版。③要求提供特定软件功能截图,构成变相授权门槛。
*.七项检测标准与采购标的物“实验工具箱”无直接适用关系,并设置为“※”实质性要求,构成“检测报告壁垒”。①** **********《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检测标准适用范围存疑。②**/* **********《绿色产品评价家具》检测标准适用范围存疑。③**/* *****.******《塑料 实验室光源暴露试验方法 第*部分:荧光紫外灯》进行老化实验。该标准适用于“评价塑料在室外暴露条件下的耐候性能”,实验工具箱终身放置在室内,不存在被太阳光直射导致紫外老化的使用场景。故属于标准的错误套用。④**/* *********《塑料和硬橡胶 使用硬度计测定压痕硬度》标准本身可行,但在于数值要求“≥**”属于中等偏硬的范围,对于一个仅用于存放器材的箱体而言,为何必须达到该硬度?⑤**/* ****.******《塑料 简支梁冲击性能的测定 第一部分:非仪器化冲击实验》,标准本身可行,但在于数值要求“≥****/㎡”属于工程级抗冲击标准,对于一个仅用于存放器材的箱体而言,为何必须达到该强度?⑥**/* **********《塑料和其他无孔材料表面抗菌活动的测定》检测抗菌率并非项目真实需要。⑦**/* **********《塑料和其他无孔材料表面抗菌活动的测定》检测抗菌率并非项目真实需要。
诉求:
*. 责令采购人修改招标文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 在投诉处理期间暂停采购活动。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针对投诉事项*:
案涉心理辅助放松设备定位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辅助教具,不具备临床诊断治疗功能,招标文件相关生理机理描述为工作原理表述,采购人提供行业同类招标文件作为佐证。“萌宠小芽”“空灵梵音”等模块命名,采购人提供市场调研材料证明市场不少于 * 家供应商可以实现同类训练功能。投诉人未提交证据证明该组名称为特定厂商专有,也未举证市场仅有唯一供应商可以响应全部功能。投诉人主张心理辅助放松设备整套参数排他、指向特定供应商、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投诉事项,缺乏必要事实证据予以佐证。
因此,投诉事项*不成立。
针对投诉事项*:
《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九条“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采购人有权依据项目目标采用推荐性更高标准。实验工具箱属于收纳类柜类产品,学生高频接触,引用家具环保标准是保障学生健康;紫外老化考虑窗户边、临时室外摆放偶发场景;硬度、冲击强度用于保障搬运耐用;抗菌性能用于多人共用卫生防护。投诉人关于七项检测标准与采购标的物“实验工具箱”无直接适用关系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标阶段以书面承诺响应,不强制检测报告,投诉人无相应证据支撑其主张。
因此,投诉事项*不成立。
上述事实,有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相关单位提供的资料等相关证明材料在案佐证。
我局认为投诉事项一、二均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