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6年26号)
2026-09-21
河南/商丘 质疑投诉
商丘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6年26号)
河南/商丘-2026-09-21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河南/商丘-2026-09-21 00:00:00
商丘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年**号)
发布机构:商丘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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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编号:商财采磋******** | ||||
| 二、项目名称: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号学生公寓塑钢窗改造工程项目 | ||||
| 三、采购日期:****年*月**日 | ||||
| 四、相关当事人 | ||||
| 投诉人:鼎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地址: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谷营镇政府院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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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基本情况 | ||||
|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出投诉。投诉事项:*.质疑答复书对“公司成交结果曾被财政部门裁定无效”的答复避重就轻,未核查具体违规事实。*.质疑答复书对“税收违法失信记录”的答复未实质回应核心质疑。*.质疑答复书对“参保人数仅*人、零实缴”的答复以形式合规替代实质审查。*.质疑答复书对“项目经理王文翠同时在多个在建项目任职”的答复存在事实认定错误。*.质疑答复书对“主观评分畸高”的答复未提供充分的事实依据。*.质疑答复书对“公司频繁被否决”的答复回避了履约能力核心问题。*.质疑答复书对财务状况的答复严重不当,涉嫌推卸审查义务。 | ||||
| 六、处理结果及依据 | ||||
|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处理决定如下: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驳回投诉。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无 | ||||
| 商丘市财政局 | ||||
| ****年*月**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