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2026-09-21 00:00:00
高县沙河镇城镇人居环境提升项目
发布时间:**********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
高县沙河镇城镇人居环境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
招标人 |
高县城乡投资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县发改局 |
批复文号 |
高发改投〔***〕号 |
|
建设地点 |
宜宾市高县 |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包含污水管网建设、道路黑化及路灯工程、口袋公园及公厕改造等,其建设规模具体如下:(一)污水管网建设:新建污水管网主管约*.***,配套入户支管、检查井等设施,恢复混凝土路面。(二)道路黑化及路灯工程:黑化道路约*.*****,根据现场条件对局部宽度进行适当调整;安装路灯约***盏,配套电缆、控制器等设施设备。(三)口袋公园及公厕改造:建设口袋公园*个,新建*座公共厕所,占地面积共计约****.*㎡,配套停车位、绿化、照明、健身器材等;改造公厕*个,配套污水管网。; |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 |
||
|
类似业绩 |
市政(不含城市轨道)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本项目全部招标服务工作 |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
|
||
|
计划招标时间 |
********** **:**至********** **:** |
||
|
比选报名时间 |
********** **:**至********** **:** |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高县沙河镇城镇人居环境提升项目立项总投资****万元。该项目暂估建安费****.**万元,参照原计价格〔****〕****号文件,测算代理服务费应下浮**%作为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下浮后费用为*.**万元。招标代理费用由工程中标单位支付。代理范围为本项目全部招标服务工作。 一、本项目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不允许有不良记录企业:“信用中国”网站不存在行政处罚、严重失信、经营异常等不良记录,“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不存在不良行为、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 (二)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名):具有四川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专用章(方章)。 *.主要专职技术人员(*名):具有四川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专用章,且只能提供*名主要专职技术人员。 注:以上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职技术人员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申请人单位工作满*个月以上,并应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个月养老保险证明)。 *.所有人员提供的从业资格信息或证书应与 “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在本单位的从业资格信息一致,需附此网站的查询截图,并提供身份证扫描件、与四川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专用章一致的证书扫描件(需签字完善)、公司和人员良好的信用查询证明、公司营业执照。 *.请各申请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本项目申请人资格要求将相关人员、公司及业绩等证明材料盖章扫描发送至邮箱**********@**.***。申请人未提供申请证明材料或提供的申请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的,将作无效证明材料处理。 |
||
|
联系人 |
周宗鑫 |
联系电话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