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泾县特殊教育学校培智课程教学具和康复课程资源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小飞象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站前南路书香雅苑**幢***室
中标金额:玖万柒仟贰佰元整元整(*****.**元)
供应商的评审金额:玖万柒仟贰佰元整元整(*****.**元)
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泾县特殊教育学校培智课程教学具和康复课程资源采购项目
名称:特教智慧课堂一体化教学资源包教具学具(三年级)
数量:*
单位:套
单价:*****.**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日内完成供货并验收通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材料递交地址:泾县泾川镇、泾县泾川镇红星广场门面房**号,联系电话:董先生***********、卫工***********。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特殊教育学校
地址:泾县泾川镇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瑞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泾川镇红星广场门面房**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先生、卫工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