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南财采决【2026】4号)
2026-09-15
广东/佛山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南财采决【2026】4号)
广东/佛山-2026-09-15 00:00:00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南财采决【****】*号)

发布机构: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校园一体化扩建工程项目*新建食堂宿舍设备设施配套购置安装工程(返还收费收入)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黑龙江省船口办公设备有限公司(下称“投诉人”)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智谷二街 **** 号哈尔滨松北 (深圳龙岗) 科技创新产业园 ** 栋 * 层 **** 房间

法定代表人:马洪波

被投诉人*:佛山市南海区九江中学(下称“采购人”)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船栏街***号

法定代表人:王娟

被投诉人*: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下称“代理机构”)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号城智大厦*幢**层

法定代表人:黄永纪

四、基本情况

(一)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未提供产品型号,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成交公告未公示中标供应商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二)投诉请求:取消本项目中标结果,重新进行招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部分成立,且属于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情形。鉴于本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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