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南财采决【2026】4号)
2026-09-15
广东/佛山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南财采决【2026】4号)
广东/佛山-2026-09-15 00:00:00
广东/佛山-2026-09-15 00:00:00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南财采决【****】*号)
发布机构: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校园一体化扩建工程项目*新建食堂宿舍设备设施配套购置安装工程(返还收费收入)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黑龙江省船口办公设备有限公司(下称“投诉人”)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智谷二街 **** 号哈尔滨松北 (深圳龙岗) 科技创新产业园 ** 栋 * 层 **** 房间
法定代表人:马洪波
被投诉人*:佛山市南海区九江中学(下称“采购人”)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船栏街***号
法定代表人:王娟
被投诉人*: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下称“代理机构”)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号城智大厦*幢**层
法定代表人:黄永纪
四、基本情况
(一)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未提供产品型号,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成交公告未公示中标供应商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二)投诉请求:取消本项目中标结果,重新进行招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部分成立,且属于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情形。鉴于本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