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常设班更正公告
2026-09-21
辽宁/盘锦 变更澄清
盘山县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常设班更正公告
辽宁/盘锦-2026-09-21 00:00:00
盘山县****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常设班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盘锦公诚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盘山县****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常设班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磋商小组变更为:由采购人代表 * 人,评审专家 * 人组成,共 * 人。 *.评标办法商务部分中“师资力量”评分标准变更为:投标供应商聘任具有同类型农民培育经验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正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正高级农艺师、农业相关正高级工程师等)教师,每增加*人得*分,最高得**分。高级职称资格(高级农艺师、农业相关高级工程师等)教师,每增加*人得*分,最高得*分。高级以下职称资格(中级农艺师、农业相关中级工程师等)教师不加分。 注:以上两项合计最多得**分。
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分钟)内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在开标结束前,投标人擅自离开评审系统的,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盘山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 盘山县太平街道府前大街**号政府综合办公楼一号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盘锦公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盘锦市大洼区新田街与锦江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女士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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