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6-09-21 00:00:00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北京广播电视台
项目名称:北京卫视高清频道直播卫星集成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北京卫视高清频道电视节目由中央电视发射塔无线局节传机房传输至乙方位于北京的卫星直播节目平台机房,将北京卫视高清频道电视节目集成加密,生成业务产品包,租赁相应传输线路和直播卫星转发器资源,将节目通过直播卫星进行传输,并按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简称“广电总局”)要求为直播卫星“户户通”用户提供相关节目的授权管理服务,实现北京卫视高清频道直播卫星传输覆盖。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年)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依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有关批复文件(新广电办发【****】**号、广电办发【****】**号),高清节目须通过直播卫星开展高清同播工作,为广大直播卫星用户提供高清节目收视服务。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卫星直播管理中心是经中央编办批准设立的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直属事业单位。该单位负责开展广播电视卫星直播工作,促进文件事业发展。主要职责包括:卫星直播节目平台的建设、播出、运行、管理;组织开展卫星直播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工作;服务管理卫星直播广播电视用户;研究组织相关技术开发和应用等工作。****;****;
北京卫视高清节目必须通过直播卫星传输覆盖,且目前仅有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卫星直播管理中心具有本项目所需的直播卫星节目集成、加密、授权管理等服务能力和资质,是目前国内唯一可提供直播卫星广播电视加密集成传输及用户服务的单位,是户户通工程法定执行主体,没有其他机构可以替代搭建全国直播卫星播出平台,具有唯一不可替代性。
****;****; ****;****; 综上所述,且经专家论证,本项目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卫星直播管理中心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号南业务楼*层
三、公示期限
********** **:**至 ********** **:**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反馈。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 系 人:赵妍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号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
联 系 人:北京市财政局采购处
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承安路*号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附件:
*、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北京卫视高清频道直播卫星集成服务.***
*、评审专家和代理机构分别出具的招标文件无歧视性条款、招标过程未受质疑相关意见材料;*、其他附件;
需要采购的产品或服务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