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洛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9-21
四川/凉山 质疑投诉
甘洛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凉山-2026-09-21 00:00:00
四川/凉山-2026-09-21 00:00:00
甘洛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甘洛县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大中小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室外全彩***大屏(三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市醇道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三路**号**栋*层***号
被投诉人:甘洛县普昌初级中学校
地址:四川省凉山州甘洛县普昌镇哈木足村
被投诉人: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甘洛分中心(甘洛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凉山州甘洛县河东新区政务中心
四、基本情况
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甘洛分中心(甘洛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甘洛县普昌初级中学校室外全彩***大屏(三次)(*****************),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询价文件技术参数设置具有指向性、排他性,大量非标准化检测项目强制要求投标时提供法定检测报告,违反检验检测“一单一库”管理规定,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询价文件将本应在履约验收环节验证的事项全部前置到投标阶段,强制要求投标时提交大量第三方检测报告、认证证书,时限要求不合理,增设不合理投标门槛。
投诉事项*:询价文件多处就同一性能同时强制提交功能截图/实物照片+第三方检测报告,构成重复举证;部分截图要求属于次要辅助功能,与产品核心性能无关,不合理加重供应商投标负担。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甘洛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