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塘区][房屋建筑]东方水岚佳苑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A3300000090006226001001]
2026-09-21
浙江/杭州 招标采购
[钱塘区][房屋建筑]东方水岚佳苑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A3300000090006226001001]
浙江/杭州-2026-09-21 00:00:00
***;**** **="***********"***;澄清修改信息***;/*******;
浙江/杭州-2026-09-21 00:00:00
东方水岚佳苑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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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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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水岚佳苑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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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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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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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政府下沙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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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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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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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海达南路***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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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秋涛北路**号****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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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冯晓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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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许进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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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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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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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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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水岚佳苑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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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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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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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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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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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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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通知内容:关于东方水岚佳苑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招标编号:***********************],现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对相关问题和内容进行相应澄清、修改和补充,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一、招标文件的修改
*.招标文件前附表**.*否决投标的情形中“☑⑧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款第**点规定情形的。”调整为固定必选项“⑧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款第**点规定情形的。”
*.招标文件前附表**.*特别说明第**条全部更换为:“评标过程中评标系统出现标中预警信息的,评标委员会结合标中预警信息综合评审,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程继续评标。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将有违法嫌疑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评标分析材料及时移交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违法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
(*)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造价锁一致。
(*)投标单位存在控股关系或法定代表人一致。
(*)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时间需符合招标公告资格条件要求)。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证件号码一致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一致的身份证号码。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一致的联系电话。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单位一致。”
*、原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 **.* 否决投标的情形“(*)初步评审内容:”调整如下:
“①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的;或投标文件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具体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规定为准)”调整为“①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的;或投标文件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具体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规定为准),采用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和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暗标)的项目不得在技术标文件中签章)
*、原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 **.* 特别说明增加“.技术标暗标格式规范‘’
“**.技术标暗标格式规范:
*、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可能被辨别出投标人身份的任何标记(如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单位名称、**签章、地址、以往工程名称、投标人独有的企业标准或编号、获奖情况等),技术标内容中不得有投标人名称及人员姓名,投标人单位名称以我方代替,人员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等岗位名称代替,该岗位有多个人员的,按岗位+数字进行表述,如施工员*、施工员*……。
*、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 第一节评标办法 “二、评审区间确定”调整如下:
“(一)当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价低于风险控制价或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不计入)≤**家,所有投标人入围评审区间进入后续评标程序;”调整为“(一)当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价低于风险控制价或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不计入)≤**家,不启用评审区间,所有投标人均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三)投标价低于风险控制价或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不计入评审区间确定范围,相关抽取或评审或确定工作应先将不计入的投标文件去除后方可开展。”调整为“(三)启用评审区间的,投标价低于风险控制价或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不计入评审区间确定范围,相关抽取或评审或确定工作应先将不计入的投标文件去除后方可开展。”
*.招标文件前附表**.*否决投标的情形中(*)商务标评审内容调整如下:
“①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包括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和创建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增加费)未按照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要求填报的;”调整为“①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未按照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要求填报,低于*******元的。”
二、对投标人疑问回复
问*、招标文件:上述人员业绩证明材料均要求能明确显示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姓名,且必须显示为同一人(即不允许变更),否则不得分。我司项目经理施工业绩为全过程代建开发,中标通知书仅体现了代建项目负责人,提供业主证明是否可行?
答:招标文件人员业绩要求为施工总承包及工程总承包业绩,全过程代建开发不属于上述两种业绩范围内。同时招标文件要求业绩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中标备案资料)②施工合同③竣工验收记录(或报告或证书),①②③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①②③证明材料中需载明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姓名,必须是同一人(即不允许变更)。业主证明仅能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只有当①②③齐全,但原始材料无法体现项目属性、规模时,才允许额外提供业主证明。因此不可行。
问*、请问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中标备案资料)”,用经建设局备案的“项目发承包基本情况表”代替,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经建设局备案的“项目发承包基本情况表”,能够佐证项目属性或规模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代替中标通知书(或中标备案资料)作为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问*、请提供招标控制价。
答:工程量清单已上传,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
问*:招标文件中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记录(或报告或证书) 我公司业绩证明材料为建设工程直接发包备案表、竣工验收备案表,请问是否认可?
答:予以认可。建设工程直接发包备案表、竣工验收备案表,能够佐证项目属性或规模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代替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记录(或报告或证书)作为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招标文件修改内容:关于东方水岚佳苑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招标编号:***********************],现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对相关问题和内容进行相应澄清、修改和补充,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一、招标文件的修改
*.招标文件前附表**.*否决投标的情形中“☑⑧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款第**点规定情形的。”调整为固定必选项“⑧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款第**点规定情形的。”
*.招标文件前附表**.*特别说明第**条全部更换为:“评标过程中评标系统出现标中预警信息的,评标委员会结合标中预警信息综合评审,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程继续评标。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将有违法嫌疑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评标分析材料及时移交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违法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
(*)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造价锁一致。
(*)投标单位存在控股关系或法定代表人一致。
(*)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时间需符合招标公告资格条件要求)。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证件号码一致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一致的身份证号码。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一致的联系电话。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单位一致。”
*、原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 **.* 否决投标的情形“(*)初步评审内容:”调整如下:
“①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的;或投标文件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具体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规定为准)”调整为“①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的;或投标文件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具体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规定为准),采用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和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暗标)的项目不得在技术标文件中签章)
*、原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 **.* 特别说明增加“.技术标暗标格式规范‘’
“**.技术标暗标格式规范:
*、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可能被辨别出投标人身份的任何标记(如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单位名称、**签章、地址、以往工程名称、投标人独有的企业标准或编号、获奖情况等),技术标内容中不得有投标人名称及人员姓名,投标人单位名称以我方代替,人员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等岗位名称代替,该岗位有多个人员的,按岗位+数字进行表述,如施工员*、施工员*……。
*、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 第一节评标办法 “二、评审区间确定”调整如下:
“(一)当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价低于风险控制价或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不计入)≤**家,所有投标人入围评审区间进入后续评标程序;”调整为“(一)当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价低于风险控制价或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不计入)≤**家,不启用评审区间,所有投标人均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三)投标价低于风险控制价或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不计入评审区间确定范围,相关抽取或评审或确定工作应先将不计入的投标文件去除后方可开展。”调整为“(三)启用评审区间的,投标价低于风险控制价或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不计入评审区间确定范围,相关抽取或评审或确定工作应先将不计入的投标文件去除后方可开展。”
*.招标文件前附表**.*否决投标的情形中(*)商务标评审内容调整如下:
“①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包括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和创建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增加费)未按照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要求填报的;”调整为“①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未按照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要求填报,低于*******元的。”
二、对投标人疑问回复
问*、招标文件:上述人员业绩证明材料均要求能明确显示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姓名,且必须显示为同一人(即不允许变更),否则不得分。我司项目经理施工业绩为全过程代建开发,中标通知书仅体现了代建项目负责人,提供业主证明是否可行?
答:招标文件人员业绩要求为施工总承包及工程总承包业绩,全过程代建开发不属于上述两种业绩范围内。同时招标文件要求业绩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中标备案资料)②施工合同③竣工验收记录(或报告或证书),①②③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①②③证明材料中需载明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姓名,必须是同一人(即不允许变更)。业主证明仅能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只有当①②③齐全,但原始材料无法体现项目属性、规模时,才允许额外提供业主证明。因此不可行。
问*、请问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中标备案资料)”,用经建设局备案的“项目发承包基本情况表”代替,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经建设局备案的“项目发承包基本情况表”,能够佐证项目属性或规模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代替中标通知书(或中标备案资料)作为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问*、请提供招标控制价。
答:工程量清单已上传,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
问*:招标文件中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记录(或报告或证书) 我公司业绩证明材料为建设工程直接发包备案表、竣工验收备案表,请问是否认可?
答:予以认可。建设工程直接发包备案表、竣工验收备案表,能够佐证项目属性或规模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代替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记录(或报告或证书)作为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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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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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塘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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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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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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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跳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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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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