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财政局关于怀远县2026年怀远县实验小学功能室及图书馆采购等项目第3包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9-21
安徽/蚌埠 质疑投诉
怀远县财政局关于怀远县2026年怀远县实验小学功能室及图书馆采购等项目第3包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安徽/蚌埠-2026-09-21 00:00:00
怀远县财政局关于怀远县****年怀远县实验小学功能室及图书馆采购等项目第*包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来源:怀远县财政
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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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远县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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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怀远县****年怀远县实验小学功能室及图书馆采购等项目第*包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蚌埠好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经济开发区华海农机建材大市场 **号楼***号

被投诉人:怀远县实验小学
地址:怀远县禹王路

相关供应商:安徽配隆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振兴路 **** 号联东*谷**** 号***室

当事人:安徽配隆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振兴路 **** 号联东*谷**** 号***室

五、基本情况

本机关于****年*月*日收到蚌埠好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递交的投诉书。投诉人对怀远县实验小学组织的“怀远县****年怀远县实验小学功能室及图书馆采购等项目第*包,项目编号:*************** ”提起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相关规定,经审查,本机关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大量标准化货物型号仅标注“定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列明品牌型号,属于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质疑答复认定事实错误。
投诉事项*:** 余种跨行业产品标注为同一生产厂“北京展天教学设备有限公司”,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质疑答复认定事实错误。
投诉事项*:写生灯(******)其生产厂“北京展天教学设备有限公司”未取得任何 *** 产品认证,质疑答复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属无视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法律法规。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怀远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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