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迁财采投〔2026〕26号)
2026-09-21
河北/唐山 质疑投诉
迁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迁财采投〔2026〕26号)
河北/唐山-2026-09-21 00:00:00
迁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迁财采投〔****〕**号)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教室办公室空调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紫金电仪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被投诉人:唐山市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迁安市创客广场(市政府西院)******房间
被投诉人:迁安市第三初级中学
地址:唐山市迁安市惠民大街
相关供应商:衡水耀燚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武邑县桥头镇南青林村*区**号
四、基本情况
教室办公室空调采购项目于****年*月**日发布询价公告,****年*月*日进行评审,****年*月* 日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年*月*日北京紫金电仪科技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年*月**日迁安市第三初级中学对质疑做出答复。北京紫金电仪科技有限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交投诉书,本机关正式受理。
投诉事项*:本项目成交公告中发布的成交供应商衡水耀燚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响应文件中《中小企业声明函》对制造商广东美博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企业数据填报不实,划型填报错误,询价小组评审现场未就两家供应商提报的矛盾数据材料进行核实或者让双方进行澄清,错误给予衡水耀燚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评审结果违法,中标结果无效。 投诉事项*:评审现场,询价小组在发现两家响应文件针对同一制造商企业划型结论互相矛盾时,未履行法定澄清、核实程序,未向利害关系供应商就划型矛盾开展澄清说明补正,未对制造商规模类型开展核查,直接采信错误的小型企业划型结论或者是同时采信了两份有实质性矛盾的声明函,违法给予价格扣除优惠。 投诉事项*:评审现场,唐山市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作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负有监督评审程序合规提示评审专家处理文件冲突矛盾的义务,而评审现场,在出现此种程序违法情形后,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未就该问题进行任何有效的纠正措施,属于工作出现重大失误,履职不到位的情形。 投诉事项*:我司在得知自已利益受到巨大侵害后,依法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答复阶段,简单以“评标委员会根据询价文件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依法依规评标,评审结果有效”为由认定评审无问题,属于对法规理解适用错误。 投诉事项*:本项目在评审过程中即出现评审程序错误,导致了错误得评审结果,在我司和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电话沟通,并依法提出质疑函后,相关方依旧未能及时纠正评审程序及结果的错误,导致我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了巨大的侵害,并为此产生了一定的维权成本。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部分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号令)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本项目成交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采购人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迁安市第三初级中学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处理文件编号
迁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

执法机关名称: 迁安市财政局
****年**月**日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