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格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9-21
四川/凉山 质疑投诉
普格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凉山-2026-09-21 00:00:00
普格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普格县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大中小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普格县西洛初级中学信息化设备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佰嘉通汇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安宁街道云台路**号*栋***号

被投诉人:普格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地址:普格县普基镇新建南路***号

被投诉人:四川迅远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胜利北路老山场坝**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迅远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普格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普格县西洛初级中学信息化设备采购(*****************),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 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技术要求、多项产品▲要求功能截图及实物图片属于违法设置,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无关,人为设置控标要求,存在以其不合理排斥限制投标人。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 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技术要求、多项产品▲要求检测报告未明确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招标文件存在缺陷,以其不合理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 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技术要求、多项产品▲要求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项目库管理平台能力项目库之外执行标准作为加分项,以其不合理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投诉部分成立。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普格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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