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26-08-17 00:00:00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市长乐区供电公司:
你单位报来《国网长乐区供电公司关于商请核准福州市长乐区****年第一批次**千伏及以下配网工程的函》(长电函〔****〕*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电力保障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福州市长乐区****年第一批次**千伏及以下配网工程(项目代码:************************)。
项目单位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市长乐区供电公司。
二、该项目位于福州市长乐区。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新建及改造**千伏线路长度***.*公里,新建及改造配变台区**台,配变容量**.**兆伏安,新建及改造环网柜***座,安装柱上开关***台,新建及改造*.*千伏线路长度**.**公里。
四、项目总投资估算为*****万元。建设资金来源: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五、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榕政综〔****〕***号)文件精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可结合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论述,该项目申请报告中阐述的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六、招标事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七、如需对该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项目单位在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年期限届满的**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向我局申请延期的,项目核准文件或同意变更决定自动失效。
福州市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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