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儋州-2026-09-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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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消防维保服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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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消防维保服务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部(第*号令)《高层民用建筑消防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款规定以及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要求。我单位拟组织具有消防维保资质的公司对儋州市市直机关办公大楼(以下简称大楼)、儋州市图书馆会议室、机关食堂进行消防维保工作,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特公开遴选消防维保公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维护保障市直机关办公大楼、市图书馆会议室和机关食堂消防正常运转,项目实施年度预算*万元(含*.*万元的灭火器、烟感、喷淋头、常闭式防火门、室内消防栓玻璃门等消防器材设施维护更换费用)。项目服务内容为:*.每月维保两次,需维保的消防设施主要有灭火器、消防栓、气体灭火系统、烟感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系统、消防管道系统(含消防水泵)和消防主机,并出具维保报告;出现消防主机报警及消防设备故障等突发情况半小时内响应维保要求。*.年度合同内培训消防设施操作员两名。
二.有关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有与提供本项目评审相适应的人才资源和技术力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材料
*.代理机构备案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被委托人身份证等证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要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法人委托书、固定办公场所证明各一份。
*.那大镇驻点服务人员名单(盖章并提供服务人员资格证书)。
*.报价材料(加盖公章)
三、其他事项
*.申报日期为****年*月**日至*月**日(非工作日不接收材料),报送材料送至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道新市委大楼*楼****室,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要求报送材料将予以拒收。
*.未尽事宜电话联系沟通。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
儋州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