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固废制砖厂建设项目招标计划
2026-09-21
黑龙江/双鸭山 招标采购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固废制砖厂建设项目招标计划
黑龙江/双鸭山-2026-09-21 00:00:00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固废制砖厂建设项目

黑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表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固废制砖厂建设项目

项目法人或招标人名称(盖章)

集贤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项目批准文件

及文号

《关于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集发改字[****]**号

主要建设内容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成品车间建筑面积****.**平方米,配套门卫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招标项目

序号

标段(包)名称

招标内容

招标方式

招标公告预计发布时间

拟交易场所

投资估算(万元)

备注

*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固废制砖厂建设项目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公开招标

****年**月

双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或投标准备的信息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若供应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号)文件内容,更换了相关资质,则应满足如下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符合省级住建部门有关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规定,且未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处于人员锁定状态(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单位合法在职在岗人员,提供连续*个月(****年*月*****年*月)企业为其缴纳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记录(建办市函【****】**号文件中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与投标人签订的聘用合同)。
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号)文件要求执行,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备注

本次招标计划发布内容仅作为潜在投标人提前了解招标人初步招标计划安排的参考,后期可能存在取消和变更的可能。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实际需求、投资金额、招标时间等以招标人最终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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