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城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6年第01号)
2026-09-21
河南/周口 质疑投诉
项城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6年第01号)
河南/周口-2026-09-21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河南/周口-2026-09-21 00:00:00
项城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年第**号)
发布机构:项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发布日期:********** **:**
访问次数:***
| 一、项目编号:项财招标采购******** | ||||
| 二、项目名称:项城市城市管理局城区生活垃圾收转运及处置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 ||||
| 三、采购日期:****年*月**日 | ||||
| 四、相关当事人 | ||||
| 投诉人:四川骏源环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七路***号附***号*层***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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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基本情况 | ||||
| *、本项目评分标准设置不合理,未量化、细化,没有具体的判断标准,投标人难以响应,评委难以客观评审,不符合法律规定。 *、本项目包*的设备参数的响应的评分标准设置不合理,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本项目类似业绩评分标准设置不合理。*、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制造商具有与本次采购产品相关的专利不合理。*、本项目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第三方检验报告证明、 拉载装置试验检测报告”的内容不合理,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本项目将所有技术参数设为实质性条款不合理,又将所有技术参数作为评审项重复评审,不符合法律规定。 | ||||
| 六、处理结果及依据 | ||||
|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该投诉事项部分成立,应予支持。 处理决定:责令被投诉人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招标。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无 | ||||
| 项城市财政局 | ||||
| ****年*月**日 | ||||



